万民乡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万民乡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乡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乡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全乡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乡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乡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乡财政总决算。组织制定本乡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县管乡财政体制改革,按规定管理本乡财政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政府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乡镇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全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乡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资金管理。
8、负责办理和监督本乡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乡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0、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乡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11、负责管理本乡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承办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万民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7个包括:所属行政机构3个,分别为万民乡人民政府、万民乡财政所、万民乡司法所;事业机构4个,分别为万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万民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万民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万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0人,实有人数4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万民乡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1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0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11万元,主要是保障我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1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50.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11万元,主要是保障我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4.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6万元,占11.9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07万元,占64.01%;公共安全支出11.61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14.94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37.91万元,占4.15%;农林水支出150.59万元,占16.47%;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5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5.5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0.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村公用经费26.4万元,煤管站经费5万元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19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退干工资等方面;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村公用经费26.4万元,煤管站经费5万元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19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退干工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11%,主要是严格控制开支预算,节约办公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我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单位全年各种业务会议,人数3,500人,会议内容为乡村振兴、党建、农业、美丽湘西、安全生产、财务等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4.74万元,拟开展全年全乡农业等相关技术培训,人数1,580人,培训内容为农业相关知识、技术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5万元,项目支出155.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