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卧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塔政发〔2024〕17号
塔卧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塔卧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学校、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塔卧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塔卧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塔卧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镇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建立起以部门、属地、学校和家庭“四方”责任体系,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全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要求、湘西自治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宣传贯彻方案》的通知、湘西自治州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永顺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永顺县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教育宣传、日常管理。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溺水救护与防范能力,切实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10月
三、活动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塔卧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焕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筱灵 副镇长
成 员:孙 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有忠 党委副书记
胡 泊 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 涛 党委副书记(挂职)
李国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吉鑫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彭 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正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彭根林 副镇长
谭佳勋 副镇长
向宏树 工会主席
王付云 综合执法队长
彭 涛 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驻村干部、镇区各学校及医院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教办),吴筱灵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本地中小学特聘安全副校长,教体专干胡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书记兼任本村(社区)小学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定具体负责的联络员,统筹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学校负责
1.对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定期在校内重要位置悬挂横幅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溺水宣传提示语,在学校(含村小)周边醒目处做1-2块防溺水宣传展板。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班会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3.积极开展防溺水“十个”活动。a、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b、节假日前观看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片。c、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d、召开一次家长会。e、开展一次家访活动。f、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g、布置一篇防溺水家庭作业。i、每月组织一次专题教育。k、每周一次安全提醒。h、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示。
4.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各校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知晓防溺水“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两会是: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帮助学生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家校社联动,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6.5月下旬和秋季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内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对校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安装安全护栏,设置警示牌等,明确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和动态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存在的隐患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
7.放暑假前,就假期防溺水工作与村(社区)沟通联系,协调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二)各部门相关职责
1.镇教体办:要迅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各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和告知学生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镇文化站及镇宣传办: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引导,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避险的防范能力。
3.镇水利站:要按管理权限加强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会同各村(社区)加强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监管,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
4.镇住建办:要加强建筑工地及其周边水池、水坑的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5.镇宣传办: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播放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及自救知识,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在镇区和农村的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和横幅,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避险的防范能力。
6.镇安监站:要将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纳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7.派出所:持续做好“护学岗”工作,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门前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明确驻村(社区)辅警学生防溺水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
8.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力量加强辖区内水库、池塘、河道、沙坑、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的巡查,树立警示标识,落实防护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监管缺失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落实包保帮扶机制和结对教育管理,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加强与学校沟通衔接,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在事故多发地特别是沿水区域,组织联点干部、驻村辅警、防汛员、巡河员、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力量,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一日三巡查”,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
9.卫生院: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各村(社区)和各校一定要站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清单中所列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学生安全。镇纪检办加强对各村(社区)、各单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
(三)举一反三,狠抓落实。6月底和9月下旬县学安委将对各镇村两级及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为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努力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和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要随时掌握中小学生事故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