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肖雄、彭小波2名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十级岗位的通知
塔政发〔2023〕16号
关于同意肖雄、彭小波2名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十级岗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州人社函〔2017〕37号、湘人社函〔2019〕2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及永人社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同意肖雄、彭小波2名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十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3年3月9日起计算。
塔卧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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