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首车镇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
首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首车镇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我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现将《首车镇消防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首车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首车镇消防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2.负责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相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相关消防安全工作台账、档案的指导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杨金号 党委副书记、镇长
雷 进 副镇长
责任单位:首车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人员:姚承志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田官林 社工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2.负责上级相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3.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乡内消防安全事故的调处工作。
三、各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向建军、杨金号、王习凡、周福兵、米长浩、雷 进
责任单位:首车社区、龙潭社区、伴湖村、卡措村、立烈村、龙珠村、中坝村
消防专干:王华、孙 华、高宏金、彭继涛、向奇观、陈 芳
主要职责:
l.负责建立村(社区)消防安全台账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做好上级下发的关于本职责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消防安全检查;
2.负责全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预防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3.负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发现消防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
4.负责村级公共场所等消防安全工作;
各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要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火灾预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及时开展各项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