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根据《湖南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办函〔2016〕19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9月15日至9月16日):动员部署。
要结合培训工作实际,认真制订检查方案,及时将本轮检查要求传达到有关企业。
第二阶段(9月17日至9月23日):检查督查。
要对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本轮检查要求,组成检查组对有关企业进行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9月24日至9月26日):整改复查。
要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并上报检查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列出清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逾期仍未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安全培训监管情况,落实有关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规范安全培训秩序,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情况。
(二)对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情况及继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证上岗情况;新上岗员工进行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和培训合格上岗情况;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障安全培训投入,建立培训档案情况。
四、组织实施
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本行业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最有效的手段。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二)认真实施,确保检查质量。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专项检查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精心组织好执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通过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尤其是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培训”顺利收官。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按要求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和未按要求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要及时督促整改。要做到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四)加强宣传,搞好总结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本次专项培训检查宣传力度。要及时宣传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好的典型。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资料收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认真总结检查中好的做法,将检查中好的经验转化为日常抓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措施。
首车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