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顺县松柏镇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一、防控目标
坚持依法科学防控、综合治理的原则,控制疫情扩散,全力扑灭疫情,保障水稻生产安全。
二、防控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由松柏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行各村(居)委会负责制,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
(二)预防为主,分级控制。加强稻水象甲危害宣传,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对疫情及时确认和分级,实施村、组分级封锁和应急防治,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做到资金到位、物资到位、人员到位、技术到位“四到位”,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扑灭”的要求,做到快速有序应对,高效准确处理。
三、防控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谭卫和任组长,镇长徐敏、武装部长史晓丹为副组长,镇农技推广站和各村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晓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茂森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各司其职,各负其。
(二)检疫封锁措施
1.科学划分检疫区域
以稻水象甲生物学特性和其飞翔扩散能力为依据,划分疫区、缓冲区和保护区。疫区,经全面普查发现疫情的区域;缓冲区,疫区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保护区,疫区、缓冲区之外的区域。
2.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1)由县政府发布疫情封锁令,在疫区与缓冲区交界处设立警示标志。
(2)在现有检查站中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岗,严禁疫区内的稻种、稻草、稻秧、饲料(草)等寄主材料离开疫区。
(3)疫区的稻谷必须在当地加工成大米,方可运出。
(4)每年4—10月,对从疫区驶出的运载过稻谷、稻草等应检物品的交通工具进行表面灭虫处理,尤其是车厢及灯缝处不能遗漏。
(5)禁止在疫区内繁育水稻种子和私自串换水稻种子、秧苗。
(6)镇设立疫情监测站点,监测疫情动态。
3.缓冲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缓冲区内所有稻田实行强制喷药保护。
(2)每年4—5月开展普查,掌握疫情动态。
(3)严禁疫区内的稻种、稻秧、稻草等稻产品流入。
4.保护区应采取的措施
加强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严禁从疫区调运稻种、稻草等稻产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定期进行普查。
(三)疫情普查
1.普查时间: 4—10月。
2.普查范围:全镇水稻种植区,以稻田普查为主,兼顾邻近稻田的边埂、沟渠、荒地、山坡、林地等场所杂草丛生处。各村应至少调查3—5个主要水稻连片种植区。
3.普查方法:访问、踏查与详查相结合,以观察识别典型危害状“取食斑”和成虫为主,兼顾调查幼虫、蛹土茧。
(1)访问调查:向水稻种植户、农资经销商等相关人员询问是否存在稻水象甲活动、危害等相关信息。如有疑似情况,则对相关区域开展重点踏查。
(2)踏查:在水稻连片种植区,重点沿道路、村寨附近田埂步行目测巡查稻田。查找叶片上有无典型的稻水象甲“取食斑”症状;查找叶面上是否有稻水象甲成虫,调查水稻根部是否有稻水象甲幼虫及蛹土茧。
(四)防治技术
1.农业防治措施
(1)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水旱轮作。
(2)水稻收割后,稻草全部焚烧或者实行灭虫处理,及时铲除稻田周边杂草。
(3)加强肥水管理,合理施用N肥,推广浅水栽培。
(4)稻田秋耕灭茬,减少越冬成虫。
2.化学防治措施
根据稻水象甲主要危害水稻秧田和本田的特点,采取“狠治越冬代成虫,兼治第一代幼虫,挑治第一代成虫”的防治策略。成虫防治适期为越冬代成虫迁入稻田高峰期和第一代成虫羽化高峰期,幼虫防治适期为幼虫危害高峰期。
(1)秧田防治:主要防治越冬代成虫。越冬代成虫迁入秧田的高峰期(一般在起秧前7天左右),可选用对甲虫类害虫有效的药剂进行防治,如每亩用40%三唑磷乳油100毫升、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8克、48%毒死蜱乳油80毫升、20%丁硫克百威乳油40毫升,以上药剂任选一种,同时也可用氯虫苯甲酰胺、丁虫腈、醚菊酯等药剂,兑水30千克喷雾。
(2)本田防治:主要防治成虫和幼虫。成虫防治:水稻秧苗移栽后5—7天(一般在5月下旬)和成虫羽化高峰期(一般在7月中旬至8月初)是本田成虫防治适期,防治用药同上。幼虫防治:防治适期为幼虫危害高峰期,一般在6月初至6月下旬,抓住上述两个时期进行防治,防治用药同上。
每次防治7—10天后,检查防治效果,未达标的要及时补治。
四、工作要求
在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居)委会乡镇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
松柏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