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松柏镇201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松柏镇201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3 16:06:43 字体大小:

松柏镇201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坚持治超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规定,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车辆维修、改拼装和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消除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严格按照省、市、县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镇治超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严防“马槽车”反弹,切割率达到100%;重点源头企业监管率达到100%;车辆超限超载查处率达到100%;路面管控率达到100%;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稳控在0.1%以下,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浓厚治超工作氛围。

1.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乡镇广播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1.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2.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3.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三)经费保障。治超全年工作经费从镇综合执法大队经费中列支一万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镇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镇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镇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合镇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五)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镇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松柏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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