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聘用王建平等3名同志单位变更的通知
润雅乡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聘用王建平等3名同志单位变更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 (湘编发〔2020〕1号)、《永顺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永办〔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王建平、黄保林、彭芬三名同志聘用到永顺县润雅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岗位保持不变,聘用时间从2023年9月1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润雅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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