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政发〔2018〕161号关于印发《润雅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养殖业安全、州场供应和社会稳定,切实搞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润雅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润雅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润雅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的指示精神,做到疫情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封锁、早处置,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防疫主体责任,通过落实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抓好疫情排查、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严防严守严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秉持对农民负责、对产业负责的精神,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关键措施落实,主动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歼灭战。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一是全面排查生产环节。严格落实猪肉及猪肉产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防止疫病流入。二是全面排查流通环节。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对销售猪肉和猪肉产品的商家、店铺进行全覆盖排查,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情况。三是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采购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猪肉产品,严防病死猪肉及其产品流入餐桌。
(二)做好监管,严防死守
一是对餐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要求其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猪肉及猪肉产品。二是对养猪散户、大户进行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三是建立餐厨剩余物去向台账。四是对邮寄、快递、电商等物流行业进行监管,禁止其从事不符合要求的猪肉及猪肉产品寄送业务。五是联合交警队对生猪调运进行监管,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生猪运入和运出。
(三)做好应急,果断处置
一是建立非洲猪疫情处置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应急队伍。三是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四是发生可疑疫情的,立即采取隔离、监视等措施。五是疫情确诊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时上报并做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维护稳定
一是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对生猪贩运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三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治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的能力。四是联合派出所对造谣、传谣的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由乡纪委牵头,对各村、部门防控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到位、防控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统筹全乡非洲猪瘟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二)部门协作,联防联控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农技站、食安委、安监站、石堤派出所、石堤交警队、林业站、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做到各尽其职、各尽其能,形成非洲猪瘟整治合力。
(三)充实力量,队伍保障
一是充实基层防疫队伍力量,强化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的能力。二是充实应急队伍,保障日常督查检查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预算,经费保障
将非洲猪瘟防控经费纳入预算,充分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
2.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
附件1
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目的
及时发现非洲猪瘟可疑病例,初步评估疫情波及范围,为下一步防治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二、排查范围
全乡所有养猪场(户)、猪肉交易点。
三、排查要求
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养猪场(户)、猪肉交易点开展现场巡查;严格做好待宰生猪的检视,对屠宰后的生猪重点观察其脾脏、淋巴结是否异常,如脾脏肿大、淋巴结出血等。在巡查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的、无害化处理场病死猪收集量异常增加的、屠宰环节发现脾脏肿大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样品采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样品采集
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集可疑生猪和病死猪的样品,做好标记并认真填写采样登记单,及时送上级部门进行确诊。
(一)样品采集数量
1.对病死猪,选择症状明显的进行剖检,观察其剖检变化,对发现脾脏异常肿大的,采集2头猪的脾脏、淋巴结等组织样品,并拍照记录。
2.对出现可疑症状的生猪及同群猪,每栋(舍)选择 2 头,采集抗凝血和血清样品。
(二)生物安全要求
采样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前应接受相应的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进入场(户)前后,要按要求穿好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人为引发次生疫情。采样结束后,按照技术要求,做好尸体和场地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样品按要求进行包装和寄送,避免发生溢洒情况。
五、监测流调
配合做好主动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原学阳性样品,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开展紧急监测。
附件2
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
各村发现非洲猪瘟可疑疫情的,要按照要求,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一、做好隔离工作
对发病场点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严密开展临床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垫料、粪便及有关物品移动。
二、严格环境消毒
对发病场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每天消毒 3~5 次,直至疫情被排除,或确诊疫情解除封锁。
三、规范采样送检
按照要求规范采集病死猪的脾脏和淋巴结等组织样品,及时送动卫中心进行诊。
四、开展监测排查
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对符合采样要求的场点要进行采样送检。
五、果断应急处置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销毁尸体后,应对疫点的所有场所、车辆、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