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青政发〔2018〕39号 青坪镇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青政发〔2018〕39号 青坪镇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5 16:12:36 字体大小: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永顺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办发电〔2018〕21号的要求,以及《永顺县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推动我镇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此次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通过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严格对照督查中已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强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见底归零、彻底销号。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坪镇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彭飞任组长,相关镇长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人员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沙宁任主任。负责协调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整改工作,汇总反馈整改信息、衔接配合上级督查调度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责任意识,做好举一反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建全清单管理,逐一排序销号。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编码”的办法,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问责任单位、责任人、销号时间节点,列出整改工作计划表,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报送信息。要细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对接联系,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交办通知整改任务分解表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青坪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

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

备注

永顺县龙关村岩下组一私人作坊,每晚焚烧废旧轮胎提炼某种油,排放极为刺鼻的烟雾,方圆10公里范围内都受到影响

要求私人作坊业主龚道银等4人将土窑及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到位,清理场地,消除隐患。

2018627

镇执法队

镇环保站

龙关村

朱致文

 

向沙宁

马宏超

龚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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