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青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青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青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2 16:03:26 字体大小: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青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坪镇委员会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青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实施办法

 

根据《永顺县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快速推进我镇2018年度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截止2018年10月底,全镇完成520亩土地复垦预定工作目标,其中条件允许地块复垦为水田占比在55%以上。

二、适用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地灾搬迁户、生态移民搬迁户及其他自主搬迁户的宅基地;村类废弃村小、村办企业、工矿建设用地。

三、工作机构

(一)成立青坪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彭飞任组长,镇长朱致文、人大主席向沙宁、副镇长马宏超任副组长,向舟、田文仲、张自凤、张建平、鲁军文、蔡传松及各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宏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事务。

(二)成立青坪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组,由副镇长马宏超任组长,向舟、田文仲、张自凤、张建平、鲁军文、蔡传松等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验收付款及协调技术公司等工作。

(三)成立青坪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协调组。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驻村干部、村主干为成员,负责对各村(居)复垦地块的摸底、复垦定期巡查指导、采集基础信息、完善复垦一户一档资料等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技术标准。①复垦水田基本要求:耕作层土厚度大于30厘米;土壤厚度大于60厘米;耕作层岩渣及侵入体小于10%;耕作层土壤肥力达到水稻种植要求;田埂压实度80%,人站在上面不产生明显变形;田快内部高差不超过30厘米。②复垦水田基本要求:耕作层土厚度大于30厘米;土壤厚度大于50厘米;作层岩渣及侵入体小于20%;耕作层土壤肥力达到玉米种植要求;原则上尽量利用原有坎阶进行整修加固;内部高差不超过80厘米。

(二)农户收益标准。农户将建设用地复垦后,按照实地验收面积给与水田50元/平方米、旱地4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补。

(三)工作组收益标准。①未完成镇分任务的90%的按县级到镇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的5%奖励给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小组;完成镇分任务的90%的以上的,按县级到镇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的8%奖励给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小组,用于工作组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经费。②未完成镇分任务的90%的按县级到镇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的15%奖励给各村;完成镇分任务的90%的以上的,按县级到镇增减挂钩奖补资金的20%奖励用于各村,用于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经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2日至5月6日):镇内组织召开2018年度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及适用对象。各村采取发放传单、村村响广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政策。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5月7日至5月20日):在2017年摸底数据的基础上,各村再次对辖区内适合复垦地块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并搞好前期资料的收集,确保不漏地块、不漏户,将摸底表格报送至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组。

第三阶段全面复核(5月20日至6月30日):镇工作组积极对接技术公司,对全镇所有摸底上报的复垦地块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书送达至各村,由驻村干部、村干部送达至农户。

第四阶段全面实施(7月1日至8月31日):指导农户对审核通过地块对照技术标准全面复垦,镇工作组和协调组随时到户到地块进行指导。

第五阶段验收归档(9月1日至9月30日):镇工作组对全镇复垦地块逐一验收;各协调组、各村完善农户一户一档资料。

附件:青坪镇“增减挂钩”各村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18青坪镇“增减挂钩”各村任务分配表

 

序号

任务(亩)

责任人

备注

1

居委会

50

田中林

 

2

洞坎河村

50

向治安

 

3

两岔村

75

田菊兰

 

4

龙关村

75

龚伦升

 

5

太坪村

50

向永红

 

6

洗壁村

50

邓发静

 

7

中福村

50

黄凌清

 

8

中山村

50

王先望

 

9

双合村

70

孟祥双

 

10

合计

520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