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2018〕28号 关于印发《青坪镇干部绩效积分管理 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青坪镇干部绩效积分管理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坪镇委员会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青坪镇干部绩效积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青坪镇干部绩效积分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对象
青坪镇全体干部、村(居)五大主干、青坪镇内扶贫工作队干部。
二、考核细则
青坪镇全体镇、村及扶贫队干部实行绩效积分管理制度,总分100分。镇、村、扶贫队干部双向互评,测评分占40分;党镇班子对镇、村、扶贫队干部进行测评,占20分;平时工作占40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镇、村、扶贫队干部双向互评,分成四个等次,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各等次对应的分值分别为95分、85分、75分、55分,最后统计出平均分乘以0.4即为该干部的测评分;
(二)党镇班子对镇、村、扶贫队干部进行测评,测评分值计算同上,最后平均分乘以0.2即为该干部的此项测评分;
(三)平时工作考核根据青发〔2017〕35号、青发〔2017〕44号、青发〔2018〕7号文件及《青坪镇驻村扶贫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测评计分,最后所得分数乘以0.4即为该干部的此项测评分。
三、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年终对镇、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分类评比:
对于政府干部,按照最终测评分值定为四个等次,其中一类人员评10人,三类评5人。一类人员奖励绩效2000元,二类人员按100%发放绩效工资,三类人员扣除绩效2000元;四类人员取消全部绩效工资。绩效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负责。
对于村五大主干,按照最终测评分值定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类人员评10人,三类评5人。一类人员奖励绩效2000元,三类人员扣除绩效1000元。绩效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负责。
对于扶贫工作队,根据最终测评分值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送其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进行奖惩。
对在各级督查考核验收中,出现违反工作原则或者纪律等重大问题,经镇党政班子会讨论研究,视情况进行问责。
本制度由党委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