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青政发〔2017〕18号关于印发《青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发〔2017〕18号关于印发《青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6 16:52:45 字体大小:
  

 

 

青政发201718

 

青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青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青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做实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永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永办发〔2016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关系,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证、账、簿、地相符,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在2017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按户确权、保持稳定。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承包合同面积相对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三)分类指导、民主协商。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实施,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重大事项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四)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核查,逐户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各村以二轮土地延包资料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进行分户确权颁证。一要组织专门力量,以村、组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摸底和清查工作。二要与航测公司搞好无缝对接,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三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据实确认,及时开展合同变更、注销及经营权登记工作。一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二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三是及时开展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应实事求是地实施变更或注销登记。本次确权颁证中,对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承包方不交回的,由发证机关采取公告等形式依法注销。

(三)依法登记,切实做好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申请人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进度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

1、成立机构。建立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规程、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工作指导、处置日常事务等工作。

2、制定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应当贯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过程。各村要采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老党员老干部座谈会及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手机短信、标语等形式,对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主要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群众疑虑,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人员培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组织镇、村、组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法、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操作规程。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11日—3月31日)。

1、资料准备。一是收集、整理测绘资料。包括测绘控制点、行政区界线、正射影像图、基本农田利用等情况。二是收集、整理全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包括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

2、入户调查。一是携带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土地承包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签字进行确认。二是收集土地承包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及索引页复印件。三是其它资料,如农户填写的户主声明书、户主委托书等。

3、汇总审核。组织各村对清查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4、调查结果公示。对汇总结果和地块草图要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天7天,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修正,修正结果再次进行公示。

5、影像图获取。技术公司采用航拍获取影像图。各村负责组织对航拍边界进行指认。

6、工作底图制作。结合国土部门提供的全镇各村边界,技术公司负责制作工作底图,及时下发到各村。由镇、村、公司三方进行核对。

(三)测量测绘核实公示阶段(2017年4月1日—6月30日)。

1、地块指认。根据制作好的工作底图,结合地块草图,各村组织农户逐户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指认。

2、内业处理。经指认标绘后的工作底图先在各村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由技术公司进行内业处理。

3、数据入库。各村将农户土地的信息资料核实,由技术公司逐户录入系统。

(四)登记颁证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31日)

1、制作公示图并公示。

2、建立登记簿。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3、发放证书。公示修改无异议后,填写并发放经营权证书。

(五)验收阶段(2017年9月1日—10月30日)。

1、 2017年9月 30日前,各村进行自查,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工作报告。

2、 2017年10月 30日前,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进行检查验收后,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青坪镇工作自查报告,并提请县级核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致文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向琴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搞好业务培训。确权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各村要抽调过去从事过第二轮土地承包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业务骨干,逐村落实好工作力量,确保每组有1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同时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使参与确权颁证工作的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业务要求和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创新工作方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探索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遇到的困难、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等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理。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矛盾。

(四)落实工作责任。发挥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好确权颁证工作。要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实行绩效管理。镇纪委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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