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15]10号关于印发《青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青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青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青坪镇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青坪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青坪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州、县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结合青坪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州、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考核细则
二、考核办法
1、全年度按100分进行考核;
2、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3、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突击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各村(居)委会
四、考核内容
1、 组织健全(5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村里要有分管负责人及应急处置队伍,要有职责制度,未明确的一项扣5分。
2、安全会议(10分)
(1)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讨论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少1次扣1分。
(2)按时参加镇安监站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或专项安全会议。需参会人接到参会通知而未参加的1次扣4分,扣分不封顶(特殊情况事先请假,经批准除外)
3、责任状落实(10分)
及时完成政府安排和农户签订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状,缺1户扣1分,缺1项扣5分。
4、宣传工作(10分)
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发放或张贴不到位,以布置工作时间为限,以督促抽查为准,缺一户扣1分,缺一项扣5分。
5、安全检查(10分)
各村每月组织自查不少于1次,村主要负责人参加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未组织自查少1次扣1分,负责人未参加1次扣2分,扣分不封顶,安全检查无记载的视作未检查。
6、隐患报表(10分)
村安全生产专干需每月按期上报隐患排查报表(需交纸质档加盖村公章,交表时间为每月25号至27号),如出现空缺少1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7、隐患整改(15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健全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消除隐患的要求,逐例整改治理到位,如本村无力实施整改的需及时上报,对于能整改但未及时整改的,每例扣10分。
8、应急处突(20分)
(1)各村(居)委会,因安全责任事故而发生人员伤亡的,每死亡1人扣15分,重伤1人扣10分,轻伤1人扣5分,因事故而引发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出现安全事故的,村里应及时处理并同时搞好上报,如处理不及时或越级上报1次扣10分。
9、软件资料(10分)
村里在抓好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抓好相应的软件资料(会议记录、隐患排查资料等)缺一项扣2分。
五、考核奖惩
1、按镇政府安排,及时和农户签订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状,如出现重大事故因责任状签订不到位造成追责的,每出现一次扣该村经费1000元,并对村主要负责人和村包片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村安全生产专干每月需按期准确上报各村隐患排查表,缺1次扣该专干个人工资200元
3、考核总分低于70分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70-89分为合格单位,90分以上为先进单位。
4、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本年度连续两次为警示的单位,考核定为不合格单位.
5、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各村(居委会)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底考核为90分及以上的前提下且评为前二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奖励,在不合格的前提下最后一名罚800元。
六、考评组织
考评由镇政府牵头,镇安监站实施,对镇分管各村(居委会)进行考核。
本办法于2015年3月30日起执行,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