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9 15:39:22 字体大小: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永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永财绩[2013]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青坪镇基本情况

青坪镇位于永顺县东部,与张家界市后坪镇毗邻,是永顺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通道,素有“永顺东大门”之称。东南与永茂镇接壤,南与回龙乡、松柏镇相连,西与石堤镇交界,北与润雅乡相邻,澧水流域一级支流贺虎溪河穿境而过。全镇辖中山、龙关、太平、洗壁、两岔、双合、洞坎河、中湖、青坪居委会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114个村民小组,3078户13083人,劳动力7501人,14个党支部,335名党员。全镇产业以农业生产为主,劳务输出和零售业为辅。2017年,全镇农民所得总额为3794.7万元,农民人均所得3200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4.0%、2.7%。

镇党委、政府设在青坪居委会驻地,镇直单位有镇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镇规划建设环保和水利服务站、镇社会事务服务站、镇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镇教育文体广播电视服务站、镇安全生产服务站等6个事业单位,实有编制56,实有在职人数49人。辖区有青坪镇卫生院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派驻机构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项资9万元,拨付9万元,实际使用9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每村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各1万元,项目资金经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财政所一次性拨付经管站。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发放实行了项目资金的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手续齐全,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坪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彭飞任组长,党委副镇长马宏超任副组长,喻诚、覃长胜、瞿芳宇为成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了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月报账,,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镇社会事务服务站打款,该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我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报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实施,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管理,不断激发村干部、社区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村干部、社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村干部、社区人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虽然村干工资项目资金在预算绩效考核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资发放的时间滞后,工资发放不及时。2018年我们将改进这方面的问题,以更好地完成当年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

                                 

   青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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