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毛坝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毛坝乡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组干部工作村为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毛坝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毛坝乡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组干部工作村为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村委会:
《毛坝乡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组干部工作村为主的若干规定》已经毛坝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毛坝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毛坝乡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组干部工作
村为主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为主工作,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就相关村为主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适用人员
经乡党委政府认定的村六大主干(村书记、村主任、村秘书、村计划生育专干、村综治专干及村纪检委员)。
相关工作
一、计划生育工作。
(一)工作职责。
1、阵地建设。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内务资料必须齐全规范,村务公开必须按月及时更新,办公室整理和日常卫生由村计育专干负责。
2、出生摸排。村干部要扎实开展出生信息的摸排,每一个出生信息都必须上门进行核实,做到不错不漏,各村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必须召开一次由村五大主干、组计生信息员参加的村计划生育工作例会,会议由村支书召集,汇总各自责任片区的人口出生、死亡数据,各自责任区的人口信息必须有责任人的确认签名,汇总资料由村计生专干统一保管,于次月1日以表格形式上报乡计生办。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以村为主落实计划生育手术, 1500人以上(含1500人)的村五大主干每人每年必须完成4例手术任务,1500人以下的村五大主干每人每年必须完成3例手术任务(人流手术除外)。
(2)、每个村每月必须完成1对育妇优质健康检查任务。
4、做好计生迎检工作。
各村必须按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各级迎检工作,省、州、县三级计生检查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目标,力争创优秀。
(二)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阵地建设。省州县三级检查中阵地建设合格,没有被扣分或被上级通报表扬的,州、县检奖计生专干200元/次,奖村工作经费500元/次;省检奖计生专干500元/次,奖村工作经费1000元/次。
(2)出生摸排。省州县三级检查出生上报准确,无错漏报的,县、州检奖村工作经费1000元/次;省检奖村工作经费2000元/次。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手术奖励。普通上环奖200元/例,两女户上环和引产奖500元/例,谁完成谁受奖。乡分村全年手术任务(实打实的)100%完成的奖村2000元,85%完成的奖村1000元。优质健康检查,按时且100%完成任务的村,政府给每对夫妇补贴40元车费。
2、处罚
(1)阵地建设。被乡检查,第一次不合格对村计生专干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对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并扣专干工资100元,三次检查不合格对专干做免职处理,同时罚村工作经费500元。被州、县检查,第一次不合格扣村计生专干工资200元,两次检查不合格,对村专干做免职处理,同时罚村工作经费1000元;被省检查不合格,对村专干做免职处理,同时罚村工作经费2000元。
(2)出生摸排。1、出生信息上报不准,漏报扣相关责任人工资乡检200元/例,州、县检300元/例,省检500元/例;一次检查查出两例(含两例)及以上漏报的罚村经费乡检500元/次,州、县检1000元/次,省检2000元/次;若两例漏报都出现在一个人责任片区,相关责任人做免职处理。 2、错报扣相关责任人工资乡检50元/例,州、县检100元/例、省检300元/例;一次检查查出两例(含两例)以上错报的罚村工作经费乡检300元/次,州、县检500元/次,省检1000元/次;若一次检查一个人责任人片区出现三例及以上错报的,相关责任人做免职处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手术任务,村干部必须完成所分手术任务,每少一例扣工资200元,全年未完成一例手术任务的村干部做免职处理,年手术任务完成率低于70%的村,罚工作经费1000元;优质健康检查,每少一对扣村工作经费50元,全年检查任务完成率低于70%的,罚村工作经费500元
二、同建同治工作。
(一)工作职责。
1、配齐保洁员。各村公共区域必须落实保洁员,做到常保洁常清扫,保洁员配备以需为原则。
2、落实保洁员报酬。保洁员工资最低不得少于4000元/年,有扶贫单位的村保洁员工资由扶贫单位和村共同负责,没有扶贫单位的村保洁员工资由乡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0.4-0.5万元/年,所欠资金由各村自行解决。
3、农户(自然寨)的保洁。农户保洁实行村主干和驻村干部包片负责制,干部对各自包片区的农户卫生实行引导和督促,促使村庄环境整洁优美,达到同建同治验收标准。
4、开展大评小奖活动。各村每月都要开展环境卫生大评小奖活动,每次评出5至10户清洁户并进行奖励,同时评出5至10户最不清洁户,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大评小奖活动促进村民自觉开展同检同治工作。
(二)奖励与处罚。
政府每月对村同建同治进行一次督查一次考核。
1、奖励。
(1)被州同建同治检查,为县在全州排名进入前3名做出贡献的,按州排名1、2、3分别奖励被检查村和环卫所各2000元、1500元、1000元,被抽查的片区责任干部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另本月乡检查中排名前两位的村按1、2名分别奖励800元、500元。
(2)被县同建同治检查,为乡在全县排名进入前4名做出贡献的单位,按县排名1、2、3、4分别奖励被检查村和环卫所各1200元、1000元、800元、500元,被抽查的片区责任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另本月乡检查中排名前两位的村按1、2名分别奖励800元、500元。
(3)乡同建同治检查每两月综合排名一次,排名前1、2名的村,且该两月县检排名乡没有列在全县后5名的,分别奖800元、500元。
(4)因同建同治工作出色,被县两办或县同建同治办通报表扬的,分别奖励被表扬的单位2000元、1000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记奖,同次奖励按最高奖记奖。
2、处罚。
(1)被州同建同治检查,工作效果差,使县在全州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按州排名倒数后1、2名分别扣被检查村2000元、1000元,被抽查的片区责任干部分别扣工资400元、200元。
(2)被县同建同治检查,效果差,使乡在全县排名进入倒数1、2、3名的村,按县排名后1、2、3分别扣村和环卫所各1000元、800元、500元,被抽查的片区责任干部分别扣工资300元、200元、100元。
(3)乡对村同建同治一月一督查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对排名倒数1、2名的且按县检标准得分低于32分的村,第一次,给予全乡通报批评;第二次,分别扣村经费500元、200元;第三次,分别扣村经费1000元、500元,同时对不作为的责任片村干部做免职处理,对村主要领导(村支书、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第四次,对村支书做免职处理,对村主任做停职处理;乡检中各片区责任干部全乡倒数1、2、3、4名的,且按县检标准得分低于 分的,第一次给予全乡通报批评,第二次分别扣工资200元、150元、100元、50元,第三次做免职处理。
(4)同建同治工作被县两办或同建同治办通报批评的,一次分别扣村2000元、1000元,同时对被检查的村6位同建同治负责人扣工资各500元、200元。
以上处罚重复的,按最重罚项执行。
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村不稳定因素排查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由村综治专干汇总,并按时(半月一报)上报乡综治办备案。
2、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实行五级联调机制,即调解先责任片区干部,村五大主干,驻村干部,再各组正副组长,最后到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小组。必须要下级书面调解意见书才能矛盾上交,调解要及时,做到处早处小处了。
3、做好稳控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一时化解不了的,要积极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行为,片区责任干部为稳控第一责任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奖励。村全年没有出现一起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奖村500元;没有给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上交一起调解纠纷的,奖村1000元。村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并做好卷宗的,一般纠纷奖100元;复杂纠纷经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审核,每例奖200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经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审核后,奖500元。
2、处罚。
(1)矛盾纠纷调解上交乡主要领导没有出具书面调解意见书的,每上交一起,扣村工作经费100元。
(2)排查不力,化解不及时,稳控不力,信息不准,导致进县(集访)到州赴省进京上访的,出现一次分别扣责任人工资100元、200元、300元、500元。
(3)因信访问题被县两办或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村工作经费1000元、500元,同时扣责任人工资500元、200元。
以上奖罚重复的,按最高最重项执行。
四、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辖区安全隐患做到一月一排查一汇总,汇总表每月月底前由村主任上报乡安监站备案。
2、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定期向村民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知识人人懂,安全意识人人有。
3、做好机动车辆登记工作。对辖区机动车辆底子做到全面澄清,登记到车到人,做到一辆不漏一辆不错,村要存有车辆登记底册,并一户不漏的签订好安全责任状。
4、做好安全隐患监管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排除的要第一时间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片区责任干部为监管第一责任人。
(二)、处罚。
1、排查未按月进行,每少一月,扣责任人工资100元。
2、隐患排查不到位,没有造成责任事故的,每出现一起,扣责任人工资1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3、机动车辆登记要准确,责任状签订要达100%,登记每漏一辆,责任状每少一份分别扣责任人工资50元。
4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做免职处理,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五、烤烟生产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完成烤烟购肥任务。积极宣传发动,完成烤烟购肥任务,村5大主干每人每年必须发展一户种植面积10亩以上新烟农,稳定烤烟种植产业。
2、为烟农搞好服务。村干部要督促技术员上门为烟农搞好烤烟栽植、培育、烘烤等技术全程指导服务,确保烟农丰产丰收。
3、完成烟叶交售任务。必须100%完成烟叶交售任务必须100%完成,任务数按烟叶实际栽植面积每亩250斤基数核算。
(二)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购肥奖:每购一亩肥奖励村5元,每实栽一每烟奖励村5元,购肥奖共计10元每亩。
(2)收购奖:按种植面积每亩250斤基数核实算。完成基数任务内的烟叶每斤按0.10元奖励到村,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按每斤0.2元奖励到村(为村独立完成)。
2、处罚。
(1)杜绝烟叶外流。凡因监管不力,信息不报,导致烟叶外流的,每出现一起,扣责任片区干部100元/次。
(2)烟叶交售数低于任务90%的,每少一斤扣村0.10元(自然灾害因素除外)。
六、“两违”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辖区内日常巡查要做到一星期一次。
2、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巡查发现两违行为要及时报告,月底村要以表格方式向政府报送两违报表。
3,、做到处早处小。发现两违行为要及时制止。
(二)处罚。对两违行为不巡查不报告不制止的,每发现一起扣责任干部工资50元。
七、防汛和地灾防治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山塘、水库和灾害点日常巡查要做到一月两次。雨水天一天一次。
2、搞好值班备勤工作。汛期,守护责任人要在岗在位,加强值班防守,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
3、备齐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和组建抢险救灾队伍。
4、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巡查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政府,根据情况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二)处罚。
汛期,离岗一次扣工资100元,通讯工具不通一次扣工资50元。
八、征兵工作。
各村要积极响应夏季征兵号召,按要求完成夏季征兵任务。
1、任务。2000人以上的村每年要有4名适龄青年进乡站体检,2000人以下的村每年要有3名适龄青年进乡站体检(明显不符合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的不计)。
2、奖罚。未完成征兵任务数的村,由乡党委书记对村主要领导(村支书、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新农合工作。
(一)工作职责。
1、新农合、资金收缴以责任片区为单元开展,并进行考核。
2、所分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完成比例最低不得少于95%,力争100%完成。
(二)奖励与处罚。
1、奖励。完成率达95%的村,奖500元,另完成率超95%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再奖50元,村里根据各自责任片区完成情况奖励到个人。
2、处罚。完成率未达95%的村,每欠一个百分点扣村60元,各自责任片区干部未完成90%的,以90%为基点,每少一个百分点扣工资30元。
十、新农保工作。
(一)工作职责。
1、新农保资金收缴以责任片区为单元开展,并进行考核。
2、所分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完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90%,力争100%完成。
(二)、奖励与处罚。
1、奖励。完成率达90%的村,奖500元,另完成率超90%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再奖50元,村里根据各自责任片区完成情况奖励到个人。
2、处罚。未完成90%的村,每欠一个百分点扣村60元,各自责任片区干部未完成85%的,以85%为基点,每少一个百分点扣工资30元。
十一、党建工作。
(一)工作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2、 加强阵地建设,讨论决定村里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建设;
3、 领导、协调并组织群众开展村的各项工作;
4、 全面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服务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二)奖励与处罚。
乡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检查(检查进行排名)。对于组织及时,措施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排名在前一、二、三名的进行表彰,排名后两名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
十二、脱贫攻坚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乡党委、乡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体责任,村社具体落实,单位部门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包干脱贫的责任体系。
2、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健全机构、建强班子,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3、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广泛开展“共同扶贫、共奔小康”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崇尚慈善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形成群众自发建设、自发创业、自发致富的良好风气。
4、强化资金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计,保障资金规范运行。把扶贫开发政策落实作为农村反腐的重点内容,坚决整治优亲厚友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和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奖励与处罚。
乡党委、政府将对各村进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检查(检查进行排名)。对于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措施有力,排名在前一、二、三名的村进行表彰,排名后两名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
十三、资料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需统计上报的各项资料和信息,报送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1、明确责任。村里要明确各项资料、信息汇总上报责任人。
2、明确处罚。资料和信息上报不及时,每推迟一天扣村经费50元,属干部个人原因造成的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次。
十四、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都要按时和按要求完成。
十五、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乡成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代理辖区内村委会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业务。各村要成立由村书记负总责的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以收抵支,严格实行钱帐分开,开支要透明。转移支付资金的主要用途:办公经费、除五大主干外村组干部工资、误工补贴。结余的资金优先用于化解村级债务和集体公益事业。凡是到乡政府报帐,必须要有村五大主干在场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签字,500元以下的开支,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村委会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报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500元以上的开支,经村委会研究同意,经手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村委会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报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重大项目支出(生产性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等开支)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按财务报账程序报销。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配置通讯设备、公款报销由干部个人支付的费用,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等。
十六、村干部坐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村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制。村五大主干星期一至五,必须实行轮流坐班。
2、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坐班期间,要做好来人来访登记,来人所反应问题能答复解决的,要现场答复解决,不能答复解决的要进行交办和限期解决。
(二)处罚。
1、坐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每出现一次扣工资20元。
2、坐班不得旷工,乡检查出的旷工一次扣工资50元,县检查出的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一月有两次旷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处罚,有三次旷工做免职处理。
3、坐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工资2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
十七、接待制度。
1、村公事来人接待一律不准发烟,接待餐标准不得高于20元每人每餐。
2、村干部来政府办事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凭票免费,早上、中午不得喝酒。
十八、请消假制度。
1、规定。村干部外出,在县内办事,需三天的,村支书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干部必须向村支书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都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出县境外办事的,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都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2、处罚。未按以上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
十九、会议制度。
1、干部要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会前实行签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需请假的必须经得乡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视为缺会,缺会一次扣工资50元。
2、参会人员开会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做好会议笔记。
二十、村干报酬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干部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绩效考核等次定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干部报酬根据考核的等次实行差别发放。
二十一、责任追究制度。
1、重要工作推进采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同一项工作被三次通报批评或一年内被三次诫勉谈话的村干部,做免职处理。
2、所有工作因效果差被县两办通报批评的,扣村经费2000元每次,扣责任人工资500元每次,一年内被县两办通报批评两次的,村主要领导(书记、主任)和相关责任人做免职(停职)处理。
3、所有工作因效果差,被县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扣村经费1000元每次,扣责任人工资200元每次。
二十二、本规定自2017年2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