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毛坝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毛坝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15:09:45 字体大小: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关系和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三资”清理也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开展农村“三资”专项清理工作是根据省纪委、州纪委、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和范围
  (一)目标任务:
  1、通过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各村“三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总量和运营情况,核实“三资”底数,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2、全面掌握农村财务管理情况,促进会计核算真实规范,债权债务明晰,为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3、结合全县惠农政策专项清理,对农村在“三资”管理及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三资”清理办。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在“三资”管理及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4、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三资”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乡8个村委会。
  二、清理内容
  (一)清查“三资”总量
  以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始数据为基础,严格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对“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园地、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8个村委会“三资” 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等。特别是对村集体土地的出租出让和流转情况要进行逐项清理,核查集体土地、山林的权属、管理、使用情况。
  (二)清查财务账目
  通过对全乡8个村委会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账目的调阅(对涉及有问题的可再向前追溯),具体清查:财政预算内收支;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的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助、捐赠、赞助等收入;土地出让及流转提成、资源及门面出租收入等各类集体收益及以各种名目向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收费是否入账,管理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公开透明。重点核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贪污挪用、虚报套取等违法违纪行为,清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三)清查“村账乡管”
  清查在“村账乡管”中乡违背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和民主监督权等“五权”不变的原则,擅自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资金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4月18日-5月26日)。
  1、成立领导和监督机构。成立毛坝乡“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8个村委会的“三资”清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同时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监督小组对各村“三资”清理小组进行监督。
  2、召开工作动员会、开展骨干人员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26日-7月31日)。
  1.清理。村集体“三资”清理,由村两委、纪检员、村主干、村退干、村民代表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5—7人组成的村“三资”清理小组,统一组织对村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对资产的清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统一制定的“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等表格,清理一项登记一项。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三资”清理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三资”清理办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本村“三资”清理结果进行通报,形成书面材料,报乡“三资”清理办公室。
  6.上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于6月15日前上报乡“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核,再经乡清理办核定同意后,于6月30日前汇总上报县“三资”清理办公室。
  7.问题自纠。自7月8日起,对各村(居)委会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对难以规范到位的村(居)委会,由乡“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三资”清理办。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4年7月22日至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三资”清理办对问题突出的村相关信息进行汇总,上报县“三资”清理办,县清理办将对重点村的“三资”清理进行重点检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归类整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开展农村“三资”清理,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三资”清理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要定期向乡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村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检员为直接负责人,驻村干部、村主干是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督查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乡农村“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驻村干部要加强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在清查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理工作,也要注意稳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对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补差补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讲究工作方法。要严格依法依规清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要本着“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相关工作,形成共识,把握原则,内紧外松,稳步推进。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村委会清理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稳定有序开展;要如实提供完整资料,确保清理依据的真实可靠;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展现出高素质、严要求的良好形象;干部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敷衍赛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毛坝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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