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坝乡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乡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省扶贫开发办《关于下发〈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扶办发〔2014〕6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使我乡扶贫开发工作做到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逐步解决我乡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努力实现20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四类。扶贫户指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人平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扶贫低保户是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是指民政部门认可确定的对象。从2014年4月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扶贫对象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二)规范识别程序。农村扶贫对象识别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小组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农村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严格落实农村贫困对象村、乡两级公示制。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
(四)直接到户到人。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农村扶贫对象登记要直接到户到人,坚持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平均分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上旬前)。乡制定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识别程序,确定各村扶贫对象指标;召开全乡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识别政策及程序。横幅由乡统一制作,在公路沿线悬挂,每村标语不得少于6条。
统一宣传口径。本次工作仅对扶贫对象户进行识别,暂未给评出来的扶贫对象户给予资金或项目支持。
(二)扶贫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4月中旬-5月上旬)
1、扶贫对象指标分配。毛坝乡2014年扶贫对象总指标3941人。依据各村农业人口和贫困情况将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村居;村支“两委”依据各组农业人口和贫困情况,按将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组,组分配到人。
2、扶贫对象识别登记。驻村干部、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政策、程序评定扶贫对象。其实施步骤为:
①查看农户个人申请。对书面申请的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
②查看优先对象。以下10类农户在同等贫困的条件下优先列为扶贫对象:一是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优先纳入;二是贫困的计划生育户(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优先纳入;三是孤寡老人户优先纳入;四是残疾人户优先纳入;五是因病致贫户优先纳入;六是因学致贫户优先纳入;七是因灾致贫户优先纳入;八是贫困单亲家庭户优先纳入;九是无房户、危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户优先纳入;十是年龄45岁至60岁仍是单身的家庭优先纳入。
③查看不进入对象。属以下5种农户的不列入扶贫对象:一是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经过装修的楼房户;二是形成规模有稳定收入的种养业大户型或退耕还林承包面积80亩以上户;三是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年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农户;四是村主干户或家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五是有私家小车、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等大型生产工具户。
④评选扶贫对象。
方法一:分组评定扶贫对象法
一是组成评定小组。乡至少3人(班子成员1人,驻村干部2人),村支两委3至5人(村支书、村主任、村秘书、村计划生育专干、村综治专干),小组村民代表(1户1人)。
二是分配扶贫对象指标。乡、村支两委根据各小组的总体情况、贫困状况和优先纳入扶贫对象的多少,将全村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小组。
三是分组分寨评议。①小组村民代表提名,按照贫困程度,最穷农户最先提,并讲清所提贫困户的贫困原因、贫困现状。如果所提农户条件比尚未提名的农户条件好,评定小组可当场否决。②现场票决。评定小组根据小组提名进行票决,当场确定扶贫对象。也可只公布各小组提名的贫困户得数,最后由乡政府、村支两委按照各小组得票情况、指标情况将贫困户予以认定。
四是张榜公示。在村部及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公示,公示点不少于5个。
方法二:全村统一评定扶贫对象法
一是组成评定小组。乡至少3人(班子成员1人,驻村干部2人),村支两委至少3至5人(村支书、村主任、村秘书、村计划生育专干、村综治专干),小组代表至少5人(各种姓氏至少有1人,能参加的村民都可参加)。
二是分配扶贫对象指标。乡、村支两委根据各小组的总体情况、贫困状况和优先纳入扶贫对象的多少,将全村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小组。
三是集中分组评议。①小组代表提名。按照贫困程度,最穷农户最先提,并讲清所提贫困户的贫困原因、贫困现状。如果所提农户条件比尚未提名的农户条件好,乡、村支两委可当场否决。②现场票决。乡、村、小组村民代表根据提名进行票决,现场确定扶贫对象。③查漏补缺。最后提出贫困户人数往往与指标不吻合,剩余的或不足的需乡、村权衡各小组提名农户的贫困状况,将相对最穷的农户列入扶贫对象。
四是张榜公示。在村部及较集中的地方公示。每村不少于5个公示点。
各村也可根据各自实际,选取合适的方式评选扶贫对象。在优先对象列为扶贫对象后,如果指标有剩,则剩余的扶贫对象指标先根据农户申请,由村小组按指标数量提名,再由村民评议票决;如果指标不够,则需在优先对象中进行票决。整个过程原则上不能有拆拼户和空挂户现象。
五是原始记录要有村民评议票决的会议记录和代表签章。
3、村支两委审查公示。成立村书记挂帅的5人以上审查小组,对各小组评选的扶贫对象予以审查并查漏补缺,如果对村民小组评议结果要调整,需说明详细原因,并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村对评选结果在本村人口密集地段张榜公示(要留照片),公示期5-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到乡。
4、乡审核公示。成立7人以上且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书记参加的乡扶贫对象审核组,对各村上报情况予以审核,确保不欠指标、不超指标。确保群众无异议,需调整的要说明理由。将审核结果在乡所在地张榜公示(要留照片),公示期5-7天。乡对有异议的村、组及时调查整改,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组复核。
5、复核审定。由县扶贫开发办对乡上报的扶贫对象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7天),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收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建立扶贫对象档案,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乡留原件,村留复印件)。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四)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9月底)。以村为单位按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书记田军任组长,乡长向菀萍、人大副主席樊世锋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乡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人大副主席樊世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专干李发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是此次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村书记负总责,明确人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村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和打击报复。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政府对各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领导重视,完成情况好、质量高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进度缓慢或引发不稳定现象造成群访或越级上访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及启动诫勉谈话制度。
毛坝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