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毛坝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永顺县毛坝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永顺县毛坝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3 09:16:48 字体大小: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7、履行其他相关职能,完成上级部门交代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毛坝乡人民政府为全额、公务员单位。内设财政所、司法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站所,核定编制共48个,其中:行政编制27个,事业编制21个。财政负担46人,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21人,退休0人,提前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7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15万元,上年结转46.8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0.53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7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8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0.53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4.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78.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5.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村公用经费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07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1.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68%,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乡村振兴开支大。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7.5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1.5万元,用于日常莓茶培训;拟举办莓茶文化节,预算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78万元,项目支出192.1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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