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财政所管理制度

财政所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8 13:33:35 字体大小: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收支的管理、规范单位的收支核算,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单位每年编制收入预算。预算的编制由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各有关人员,按照当年审计工作任务,并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及本年度相关因素进行测算和编制,报领导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作为单位本年度预算收入的依据。年度内要调整收入预算,应按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二、支出管理

  1、支出预算

  每年均需编制支出预算。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主、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原则。做好每年经费支出预算,财务部门与各个部门根据任务,有关标准和定额,正确编制支出预算,经财政部门核批以后,作为单位预算执行的依据。

  2、支出管理

  单位的各项支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掌握使用,重大项目的安排使用,建立集体讨论审批制度。

  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各项支出的使用应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对项目支出(如贵重仪器、设备)均应事先进行可行性讨论,专项安排支出。提倡费用包干办法,提高干部的节支意识。

  3、支出的审批权限属于单位主管领导

  本单位对各项经费支出,都应根据批准的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节约,安排使用,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支持财会人员行使职权,使单位的支出管理制度得以顺利贯彻落实。

  出纳管理制度

  l、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依法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认真做好用款计划,及时存取现金,保证日常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3、收付现金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使用的规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严密手续,保证资金安全。

  4、及时准确、逐笔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账,按时结出余额,每日根据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进行现金实地盘点,做到日清月结。

  5、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以票据抵充现金,遇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做帐时精力集中,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

  6、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字、发票单价、数量、总额、核对无误后方可报销。

  7,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做好现金、银行日记账,核对银行对账单,做到账金相符,日清月结,经常盘库。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对本岗位工作失误负有责任。

  现 金 管 理 制 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

  四、出纳员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每日现金、账相符。

  六、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  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  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  不准私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支票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设专人管理票据,具体负责票据管理、购入、发出、回收等项工作。

  二、财政所统一管理票据,各单位统一到乡镇财政所领取票据。

  三、对各单位核定供票数量,定期检查,定期收缴,交旧领新。

  四、要严格票据领用手续,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登记册号,领发票据须统一登记编号,领用人签字。

  五、不准将票据涂改、挖补、撕毁、隔号、拆本使用。

  六、各单位收费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对坐收坐支的,在问题没查清处理前应暂时停发票据。

  七、各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票据或自购自制票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要依法严肃处理。

  票据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出纳员统一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并保管;购买的支票要分别按顺序号登记。

  二、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手人签字。

  三、支票使用要随时签发、随时盖章,不得预先盖章备用。

  四、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在3日内报账,报账时出纳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领用支票人员要保证支票的安全,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向领导报告,并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六、支票丢失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情要求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七、对过期、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逐笔注销,并剪掉作废支票的号码,将其贴在支票登记簿的号码栏内备查;同时,按照支票号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八、会计人员应及时正确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严格支票结算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不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不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支票和印鉴要由相关人员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印 鉴 管 理 制 度

  一、为加强财政所印鉴管理,避免因疏忽造成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财政所印章,须经所长审批。

  三、印章由指定专人管理,存放印章的保险柜要及时加锁,不得丢失。印章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要由他人代管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交接手续。

  四、印章只能在办公室使用,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盖印,不准委托他人。因特殊情况需他人盖印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不经领导批准,不得随身携带印章。

  五、使用印章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明确登记用印时间、事由、经办人、批准人。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不得用印。任何人不准私自使用印章。

  六、用印公文必须字迹端正,印面清晰,盖章位置准确。

  七、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使用者和保管者承担。

  内务管理制度

  一、内务管理设专职负责,按会计年度及时收集、管理归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帐簿报表的完整。

  二、档案资料要保持清洁,做到装订及时,存放有序。

  三、要保持会计文书资料的完整,不得随意外借、拆装、损毁档案,资料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保持环境优美,档案室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五、所内同志都要讲文明、讲卫生、不乱涂乱画乱扔垃圾,垃圾扔在规定的垃圾堆放点。

  六、办公室每星期打扫两次,分星期一、星期三各一次,在上午8:30时进行。

  七、所内办公区域或每个人值班一周,打扫公共卫生。

  八、每个同志要搞好自己办公桌的卫生,资料不能乱堆乱放,桌椅地板要保持清洁。

  九、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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