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溪镇委员会 灵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张杰等4名同志全镇通报批评的通知
中共灵溪镇委员会
灵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张杰等4名同志全镇通报批评的通知
灵发〔2018〕67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2018年是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保障各村(社区)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各村(社区)驻村工作力量,并在各级各类会议中多次强调了驻村扶贫的各项要求,三令五申要求广大驻村干部要严守驻村宿村纪律,认真开展扶贫工作,然而近期仍有4名驻村干部挂名走读、履职不力被上级检查发现。
在湘西州全员联基层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调研摸排工作中,调研督导组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发现,大井村驻村干部张杰、彭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不实,存在挂名走读、履职不力等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了州委组织部。8月24日,州委组织部派出核查组再次赴大井村走访调查,对张杰、彭宇2名同志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确认。9月5日,州委组织部就该问题对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镇党委严肃处理。
今年来,县领导、各级督查组多次在富坪社区督查调研,通过走访群众、组织座谈发现,富坪社区驻社区干部涂选福、王孝斌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不实,存在履职不力等问题,干部群众意见大,要求镇党委严肃处理。
针对张杰等4名同志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不实,被州、县两级点名批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1、对大井村驻村干部张杰、彭宇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的50%;
2、对富坪社区驻社区干部涂选福、王孝斌全镇通报批评。
希望全镇上下引以为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
中共灵溪镇委员会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