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灵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永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cm.xxz.gov.cn:8080/preview/ysx/)。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灵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邮编:416700;电话兼传真:0743—5223701;电子邮箱:)。
一、概述
我镇围绕“实干、团结、创新、争优”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刘学书任组长,镇副书记向绪侠、组织委员蔡兆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政务公开办”),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大楼三楼党政综合办,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抓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机关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搞好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我镇制定了《灵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灵政发〔2017〕21号),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六项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考核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社会评议制度、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乡产生的政府信息。一年来,全镇各部门通过网站、公示栏、简报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3条,其中工作动态64条,被采用3条;在乡镇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8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我镇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和方式有三种:一是网站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三是通过微信。
1、我镇拥有一个网站,一是永顺门户网子站灵溪镇人民政府网及乡镇信息公开栏,我镇2017年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0条,其中动态信息64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1条,人事信息10条,统计信息2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镇除接到政府服务热线转办0件,没有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网络问政平台、领导信箱、政策解读、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7年来,我镇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情况。2017年来我乡没有收到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所以没有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来我镇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为。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及其接受查阅统计情况。我镇在2013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机构及查阅点设置在综合办公大楼三楼党政综合办。2017年整年,我镇未收到查阅请求,故无查阅情况。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或兼职人员情况。我乡有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无专职人员,有兼职人员1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除开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灵溪镇网有外聘技术维护人员1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1万元左右。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兼培训会议1次,培训人员2人次,另参加县相关会议不计在内。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信息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没有完全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监督指导力度较薄弱;四是政务公开偏向于网站公开,其他渠道公开展开尚浅。
(二)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在下列几个方面做了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窗口设置,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探索网站内容保障的机制、方法。
三是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2017年,灵溪镇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加快了我镇政务公开的脚步,为群众提供了更多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惠民政策信息。
九、附表
见附件。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灵溪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其中:动态信息 |
条 |
64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
条 |
1 |
人事信息 |
条 |
10 |
统计信息 |
条 |
2 |
财政信息 |
条 |
1 |
其他信息 |
条 |
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刘学书 审核人:向绪侠、蔡兆林 填报人:向小园
联系电话:0743-5223701填报日期: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