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5 08:16:03 字体大小:

2014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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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永顺县灵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党政办公室;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3701;传真0743-5223701;电子邮箱:)。

一、概述

  (一)夯实基础,落实政务公开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党委的工作层面,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副职班子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一名信息公开专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的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镇属各站所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镇党委书记批准后,由镇党政办信息专员负责办理。要求镇属各站所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二是安排部署到位。由领导班子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亲自抓、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三是队伍培训到位。积极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州、县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电子政务建设等一并作了安排部署。

  (二)加大推进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镇制定了《灵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灵溪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同时也规范了公开程序。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等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主要领导签字审核一把手负责机制,全年未发生一例公开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三)提高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积极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的同时,要求信息联络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各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了我镇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强化公开载体建设,确保政府信息运行畅通。

  为及时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公众企业办事,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镇信息化发展,借助网络平台,严格管理维护,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网站开通后,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服务公众的平台、公众参与政务的桥梁,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该制度中包含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一些政务信息,使群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镇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扶贫开发、城乡及农村医保改革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有关信息。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组织和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三、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网络问政平台、领导信箱、政策解读、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为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为了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行为。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副职班子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有一名信息公开专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党委政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灵溪镇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主动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过于单一,公开数量较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化管理,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进行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新兴的信息传播手段:微信、微博等加大公开力度。

  四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规定和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灵溪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9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中:动态信息

33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56

人事信息

统计信息

财政信息

1

其他信息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0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0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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