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灵溪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灵溪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4 08:18:29 字体大小:

灵溪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高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公众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zwgk/plus/xxgk/list.php?classid=1945)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溪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灵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3701;电子邮箱:)。

一、概述

(一)夯实基础,完善软硬环境,落实政务公开措施。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党委的工作层面,明确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配齐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我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二是安排部署到位。今年以来,我乡每周召开1次班子会议、每月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1次全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条件下,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夯实工作基础。形成了领导亲自抓、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三是队伍培训到位。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州、县会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电子政务建设等一并作了安排部署。

(二)坚持标准,加大推进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丰富了公开内容。年初,制定下发了《灵溪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二是规范了公开程序。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等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主要领导签字审核一把手负责机制,全年未发生一例公开事项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活化了公开形式。努力克服现有的政务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等实际困难,严格管理考核,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建立了超时默许等服务机制,提升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年内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受理率100%,办结率达100%。同时,紧贴服务政务公开这一主要功能,加强了政府网站建设,规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有效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了政务公开的质量。

(三)抓住重点,提高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突出改善环境抓公开。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参照省、州、县出台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保障了执法结果公平公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对于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凡是存在行政执法过错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二是突出重点问题抓公开。为了确保政务公开不走过场,把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在低保户参保上,坚持按程序审批,及时将申请人姓名、住址、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向群众进行公示,确保了低保户审批规范、公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群众认可。

(四)严格把关,保证内外监督,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督办检查事项,定期组织检查,随时抽查并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增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建立了民主监督机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和检查,在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员,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三是建立了群众监督机制。在完善县级领导信访值班、领导信箱的基础上,努力畅通与群众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投诉,拉近了与群众距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来,全镇2013年通过网站、公示栏、简报等渠道公开信息总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20条,计划总结类9条,政策法规类29条,工作动态类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来,我镇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来,我镇接到咨询电话37次,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或者来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镇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3年,我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为,费用支出2万余元(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用)。

七、工作人员

2013年,我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宣传的力度不够大,认识不够到位,全面、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的现象,对办事结果公开较少或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没有细化;三是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没有完全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监督指导力度较薄弱。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利用会议、门户网站等途径,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增强各单位工作主动性,同时也表明政府决心,号召广大群众关注、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在加快政务服务大楼建设进度同时,强化现有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力度,加强进驻中心窗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对各窗口单位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进驻大厅窗口单位的监督、指导,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窗口设置,丰富网站内容,积极探索网站内容保障的机制、方法。

四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规定和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九、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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