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溪乡农村红白喜事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朗溪乡农村红白喜事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是家庭和社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用餐场合频繁。然而,由于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经验的不足,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制定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协调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旨在通过加强农村红白喜事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向玉巧(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周福兵(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孙兵(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陈国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梁宏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石召辉(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田昌法(副乡长)
成员:陈洪涛(云盘村支部书记)
陈德坤(黄洞村支部书记)
覃艺全(元宝村支部书记)
刘玉旺(王木村支部书记)
田友情(楠木村支部书记)
王 军(朗溪村、支委员)
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乡食安办,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组,由乡食安办牵头,各村设立一名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监管员,原则上由各村食品安全包保干部担任,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许可证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许可证管理制度,完善许可证发放程序,严格审核许可证申请者的资质和条件。对持有许可证的红白喜事集体用餐承办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在使用食品方面的操作符合相关要求。定期对食品许可证进行检查和更新,及时处理许可证过期、吊销等情况。食品采购管理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要求采购新鲜、无损伤、无异味、无污染的食品原材料,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证明。采用正规的销售渠道,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对供应商进行认证和管理,确保其从事食品业务的资质和资格。
(二)食品储存管理
建立专门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符合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种类的食品混杂在一起,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和异味的影响。对食品的保质期进行管理,及时进行交替出库,避免食品过期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加工与烹饪管理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农村流动厨师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对加工场所进行监测和控制,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避免产生交叉污染等问题。对加工工具和器具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管理,确保加工工具的卫生和安全。
(三)食品分发管理
建立专门的食品分发管理制度,对食品分发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分发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对食品分发的场所进行清洁卫生管理,避免出现交叉污染等问题。对分发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建立备案报告与现场检查制度
申报备案与应急管理实行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要求村民在举办10桌以上宴席时提前24小时向村委会申报备案。村委会应及时将备案情况上报乡食安办,并派遣食品安全监管员现场临检,以便进行监管和指导。
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立即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五、考核与奖惩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委会的年度考核内容。
对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农村红白喜事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食安办,各村设立一名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监管员,推动落实农村红白喜事食品安全。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监管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群众正常的红白喜事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接受各类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