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朗溪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朗溪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9 17:53:57 字体大小:

永顺县朗溪乡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德贵

副组长:向玉巧

成员:陈国强、龚杰、徐佩、彭 金、孙兵、彭瑜、黄立佳、彭武志、王澎涛、刘毅、粟 雨、田昌法、邓柏林、肖文秀、张松云、田 浪、向奇林、向玉兵、严鹏、杨皓轩、杨美香、邓俊杰、沈金、张光正、向浩中、袁芬、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主编单位: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承编单位: 湖南华钥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文件

朗政发〔2021〕78号

朗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顺县朗溪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 知

乡属各部门、村(社区):

《永顺县朗溪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09日

目录

1.总则 3

1.1适用范围 3

1.2响应分级 3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

2.1 应急组织形式 4

2.2 应急机构的组成 4

2.3 工作职责 5

2.3.1总指挥 5

2.3.2 第一副总指挥 6

2.3.3 副总指挥 6

2.3.4 综合协调组 6

2.3.5 应急抢险组 7

2.3.6 保卫疏散组 7

2.3.7 医疗救护组 7

2.3.8 后勤保障组 8

3.应急响应 8

3.1信息报告 8

3.2预警 9

3.3响应启动 10

3.4应急处置 10

3.5应急支援 12

3.6响应终止 12

3.6.1应急终止条件 12

3.6.2应急终止程序 13

4.后期处置 13

4.1现场保护 13

4.2现场消洗 13

4.3消除负面影响 13

4.4秩序恢复 13

4.5应急救援评估 13

4.6突发事件调查 14

5 应急保障 14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4

5.2应急队伍保障 14

5.3物资装备保障 14

5.4其他保障 14

6.附件 16

6.1朗溪乡概况 16

6.2朗溪乡突发事件风险评估 16

6.3朗溪乡预案体系与衔接 17

6.4朗溪乡应急物资装备及清单 17

6.5应急部门、机构及人员的联系方式 18

6.6格式化文本 22

附录A.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26

A1.突发事件风险辨识 26

A2.结论 27

附录B.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9

B1.内部应急资源 29

B2.外部应急资源 30

B3.应急避难场所 31

B4.应急资源差距分析 31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朗溪乡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朗溪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

(2)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急性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恶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

1.2响应分级

结合朗溪乡的实际情况,以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为依据,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等级:

(1)一级事件:是指造成3人以上的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00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2)二级事件:是指造成1-2人的死亡,或者3—9人重伤(中毒),或者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事件,或者100 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3)三级事件: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人以下的群体事件,或者 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其中,轻伤、重伤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执行;经济损失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由轻到重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Ⅲ级响应。

(1)Ⅰ级响应

突发事件为三级事件,启动本预案的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

突发事件为二级事件,启动本预案的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

突发事件为一级事件,启动本预案的Ⅲ级响应。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可酌情提高或降低相应级别。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形式

朗溪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保卫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小组。

2.2 应急机构的组成

2.2.1应急指挥部

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书记外出、由乡长任总指挥),乡长为第一副总指挥,分管突发事件发生的行业(或部门)的乡领导为副总指挥。

成员: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扶贫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队、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林业站、派出所、水库管理所、卫生院、中小学校、邮政电信、各村委(社区)的主要负责人。

2.2.2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第一副总指挥兼任。

成员:党委办、党建办工作人员。

2.2.3救灾抢险组

救灾抢险组组长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

成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水库管理所等部门工作人员。

2.2.4保卫疏散组

保卫疏散组组长由总指挥现场指认的乡领导兼任。

成员:派出所、司法所、突发事件发生地村委(社区)的工作人员。

2.2.5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总指挥现场指认的乡领导兼任。

成员:乡卫生院、突发事件发生地村委(社区)医疗所的工作人员:

2.2.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总指挥现场指认的乡领导兼任。

成员: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办、财政所、供电所、邮政电信的工作人员。

2.3 工作职责

2.3.1总指挥

(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3)确定乡应急指挥部人员的集中地点,主持召开首次工作会议,指挥部署应急抢险工作;

(4)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援,并协调调动相关外部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及外部支援的专家组;

(5)从乡领导班子成员中指定保卫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组长;

(6)当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时,根据指挥工作的需要,移交指挥权,并协助或接受上级指挥部领导的指挥;

(7)决定应急抢险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8)宣布应急结束。

2.3.2 第一副总指挥

(1)乡党委书记外出,不能在突发事件现场行使职权时,自动升级为总指挥;

(2)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抢险的指挥工作;

(3)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

2.3.3 副总指挥

(1)兼任应急抢险组组长;

(2)组织集中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达到突发事件现场;

(3)现场指挥及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4)协助到达现场的专业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指挥工作;

(5)科学施救,不蛮干,确保施救人员的自身安全。

2.3.4 综合协调组

(1)在应急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收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各自的工作岗位;

(4)协调内部应急装备及物资的调运;

(5)协调请调外部专业救援抢险队伍及救援物资(装备);

(6)协调外部相关专业的专家支援;

(7)负责新闻发布;

(8)负责上级应急指挥及救援人员的接待;

(9)负责应急结束后的善后事宜;

(10)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事项。

2.3.5 应急抢险组

(1)在应急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根据突出事件现场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抢险救援;

(3)服从组长的指挥,科学施救,不蛮干,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4)专业抢险队伍到达突出事件现场后,服从专业抢险队伍的统一指挥。

2.3.6 保卫疏散组

(1)在应急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

(2)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的安全警戒,阻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事发现场,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3)疏散受突发事件安全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与抢险无关的人员;

(4)疏通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报请应急指挥部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5)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事项。

2.3.7 医疗救护组

(1)在应急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

(2)负责因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与安抚;

(3)负责护送因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送医救治;

(4)负责因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处置;

(5)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事项。

2.3.8 后勤保障组

(1)在应急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

(2)负责内部及外部应急抢险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3)负责将因突发事件而疏散的人员安置到就近的临时避难所;

(4)必要时,负责临时避难所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心灵安抚;

(5)负责因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

(6)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事项。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1)乡应急办值班人员负责接受突发事件的信息(电话、微信、短信)。乡应急办值班电话:0743-5722298

(2)乡应急办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汇报电话时,应首先了解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类型、是否存在人员伤亡、突发事件是否在持续恶化中等基本情况,并同时做好记录。

(3)乡应急办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第一副总指挥。

负责报告的责任人为乡应急办主任或应急办当班值班员。

(4)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可能波及的范围、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经总指挥同意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为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突发事件详细情况可随着信息的收集及时补报。

负责报告的责任人为应急办主任。

(5)突发事件发生的危险如波及或可能波及相邻乡镇,应将突发事件的信息向相邻乡镇通报。负责通报的责任人为应急办主任。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1. 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进行研判,参照“1.2响应分级”标准,作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决策并宣布响应级别。


(2)乡应急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进行研判,如未达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总指挥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准备,实时跟踪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

(3)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以后,乡应急指挥部应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过分响应或响应不足。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发布方式:乡村组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

(2)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由乡应急办编制,经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核批准后向媒体、公众发布;

(3)预警信息内容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2.2响应准备

突发事件预警启动以后,乡应急指挥部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准备跟踪工作:

(1)乡应急办加强值班力量,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乡应急指挥部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开会、出差;

(3)乡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准备必要的应急队伍及物资;

(4)乡应急办持续跟踪、了解事态的发展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做好与现场相关信息的传递工作。

3.2.3预警解除

若满足下列条件时,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可宣布预警解除:

(1)突发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已经消除;

(2)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清除,无继发可能;

(3)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或受控状态。

3.3响应启动

(1)乡应急指挥部根据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进行研判,由总指挥决定响应启动,并宣布响应级别。

(2)乡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布置响应启动后的工作:

1)简要通报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2)明确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保卫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组长人选,由各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根据本组的基本职责,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3.4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在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确定管控区域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及抢险工作的需要,确定管控区域:原则上以突发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将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由内到外划定核心处置区、安全警戒区和外围管控区,确保现场处置工作安全有序。此项工作由保卫疏散组负责。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及时获取现场信息。利用现场勘察、人员访谈、无人机现场影像等多种手段,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为应急指挥部指挥抢险提供依据。

2)组织营救受害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3)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5)立即抢修被损坏的铁路和公路交通、桥梁、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抢险救援和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6)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性措施。

7)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8)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9)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4)报请县人民政府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5)加强对重点单位、主要部位和主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报请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公安和驻安武警部队,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具体措施在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未制定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其先期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上级政府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3.5应急支援

当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乡应急指挥部视情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请求应急支援。

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乡所有应急资源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调配。

3.6响应终止

3.6.1应急终止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则应停止应急救援工作:

(1)突发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已经消除。

(2)环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3)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清除,无继发可能。

(4)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或受控状态。

(5)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3.6.2应急终止程序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时,报请总指挥批准应急终止。

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命令,组织现场应急人员有序撤离,通知有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4.后期处置

4.1现场保护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在事故点附近(或根据现场实际)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做好现场的保护。

4.2现场消洗

洗消工作由救灾抢险组负责,洗消用水由医疗后勤工作组负责就近联络、取用,自备的医药急救箱要有消毒液、消炎药及医用包扎物品。在洗消处理时,要根据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受污染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洗消。

(1)化学洗消法:选择合适的洗消试剂。

(2)物理洗消法:用吸附垫、活性炭、石灰、干沙土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吸收转移处理。

(3)人员装备的洗消:抢险、救援结束后,所有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和装备都必须进行洗消。

4.3消除负面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通报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要充分利用视频、通报、会议等形式,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消极影响。

4.4秩序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5应急救援评估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的相关要求,应急指挥部应进行总结,对应急救援能力做出评估,就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制定改进的措施。

评估的主要内容有:

(1)分析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对应急物资准备情况进行评估;

(3)对各应急工作组在应急过程中的救援能力、协调能力进行评估;

(4)对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后,由乡应急办提供书面评估报告,并对预案的修改完善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4.6突发事件调查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由乡政府成立调查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或由乡政府配合上级部门派出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5 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见附件表6.5-1。

5.2应急队伍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组织乡所有工作人员,成立朗溪乡兼职应急救援队。兼职救援队伍原则上分成综合协调、应急抢险、保卫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五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构成见附录B 表B.1-1)。

乡兼职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人员参与。

5.3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和装备清单见附录B 表B.1-2。

5.4其他保障

5.4.1交通运输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负责指挥各种车辆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期间运输车辆调运及时。运输力量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政府提出支援申请或有偿调用社会车辆。

5.4.2治安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设立保卫疏散组,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组织对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大人群、重点物资设备等的防范保护,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保卫疏散组应协助地方政府交通部门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质等及时调运。

5.4.3技术保障

乡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4.4医疗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设立医疗救护组,依托乡卫生院医疗物资、技术、设备和人员,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初步救治各类受伤人员。同时,与上级医疗机构保持联系,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进行有效的医疗救助。

5.4.5后勤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的物资采购、会议场地、住宿、人员和车辆接待以及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5.4.6经费保障

乡人民政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经费计划,设立突发事件专项资金账户,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6.附件

6.1朗溪乡概况

朗溪乡,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下辖乡。东与张家界永定区四都坪乡毗邻,南与沅陵县明溪口接壤,西与小溪乡相连,总面积110平方公里,朗溪乡地理位置偏僻,距县城102公里。属中亚热带山地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6℃,年降雨量1300毫米,无霜期276天。朗溪乡下辖云盘村、黄洞村、朗溪村、元宝村、楠木村、王木村6个村;下设44个村民小组。2020年,全乡总户数1911户,总人口6162人。

6.2朗溪乡突发事件风险评估

(1)朗溪乡辖区内营业性酒店1家。营业性酒店主要风险是火灾事故。其次触电、高处坠落、食物中毒的风险也是存在的。

(2)朗溪乡辖区内只有X027县道与外相通(东北方向可通往张家界市),辖区内还有乡村公路,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3)朗溪乡辖区内有河流通过,还有水库1座及发电站1座,有淹溺、溃坝事故的风险。

(4)朗溪乡辖区有重点监管的地质灾害点3处,其中黄洞村山溪组地质灾害影响下游居民2户4人,另外朗溪乡辖区内多为中低山地貌,有可能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点,这些地质灾害点的存在,有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的风险。

(5)朗溪乡辖区有完小学校1所、幼儿园2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200多人,还有朗溪乡农贸市场等。这些场所属于人员相对密切场所,有发生火灾、踩踏事故的风险。

(6)朗溪乡辖区内属于中低山地貌,森林覆盖率高,有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另外受地理环境位置影响,有部分村寨(组)采用木质结构的房屋,有发生火灾的风险。

(7)朗溪乡有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

(8)朗溪乡有发生旱灾的风险。

6.3朗溪乡预案体系与衔接

朗溪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朗溪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下一步要完善的村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构成。

村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朗溪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朗溪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永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6.4朗溪乡应急物资装备及清单

表6.4-1 朗溪乡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装备类别

单位

数量

存放位置

1

彩条布

平方米

500

应急物资仓库

2

编织袋

2000

应急物资仓库

3

铁锹

20

应急物资仓库

4

雨衣

50

应急物资仓库

5

柴刀

30

应急物资仓库

6

帐篷

3

应急物资仓库

7

大米

公斤

500

应急物资仓库

8

手电

20

应急物资仓库

9

抗洪救生衣

15

应急物资仓库

10

沙石

M3

5

应急物资仓库

11

锯子

6

应急物资仓库

12

灭火拖把

85

应急物资仓库

13

灭火器

3

应急物资仓库

14

棉被

4

应急物资仓库

15

水桶

12

应急物资仓库

16

救生圈

12

应急物资仓库

17

警棍

4

应急物资仓库

18

防爆头盔

4

应急物资仓库

19

防爆盾牌

2

应急物资仓库

20

汽油机水泵

1

应急物资仓库

21

民用口罩

1

应急物资仓库

22

防霾口罩

6

应急物资仓库

23

手摇报警器

1

应急物资仓库

24

无线对讲机

2

应急物资仓库

25

军用水壶

10

应急物资仓库

26

防雨服

3

应急物资仓库

27

护目镜

9

应急物资仓库

28

长筒雨鞋

2

应急物资仓库

29

汽油发电机

1

应急物资仓库

30

柴油发电机

1

应急物资仓库

31

卫星电话

1

应急物资仓库

应急物资管理员:粟 雨:15080883201

  

6.5应急部门、机构及人员的联系方式

  

表6.5-1 朗溪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络表

姓名

工作单位(部门)

职务

应急指挥部

联系电话

张德贵

朗溪乡人民政府

党委书记

总指挥

15874356007

向玉巧

朗溪乡人民政府

乡长

第一副总指挥

15107483384

彭 金

朗溪乡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副总指挥或成员

13762103285

陈国强

朗溪乡人民政府

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或成员

15974335699

龚杰

朗溪乡人民政府

纪委书记

副总指挥或成员

18797463523

徐佩

朗溪乡人民政府

组织委员

副总指挥或成员

18874383339

孙兵

朗溪乡人民政府

宣传委员、副乡长

副总指挥或成员

18874303390

彭瑜

朗溪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副总指挥或成员

13574362731

黄立佳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5274475161

彭武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成 员

13467993554

王澎涛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3787933021

刘毅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3487837889

粟 雨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成 员

15080883201

田昌法



扶贫专干

成 员

18474323015

邓柏林

水管站

干部

成 员

13974365663

肖文秀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3739013508

张松云

朗溪乡人民政府

党政办主任

成 员

13974404273

田 浪

司法所

司法员

成 员

13141612515

向奇林

退役军人事务中心

主任

成 员

13487424111

向玉兵

朗溪乡人民政府

纪委副书记

成 员

18807448816

严鹏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3762107465

杨皓轩

财政所

干部

成 员

15874349572

杨美香

水管站

站长

成 员

13617445958

向 坤

扶贫办

主任

成 员

18229540747

田世奇

便民服务中心

主任

成 员

13037437776

向仍果

朗溪乡人民政府

危改专干

成 员

13762123789

邓俊杰

朗溪乡人民政府

计生专干

成 员

15674693916

沈金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3055124298

张光正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7342608009

向浩中

财政所

干部

成 员

13349635885

袁芬

朗溪乡人民政府

社工

成 员

18374399864

严水艳

朗溪乡人民政府

医保专干

成 员

17774323889

冯中华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5107433590

刘文化

朗溪乡人民政府

文化站站长

成 员

13467993119

罗启彪

朗溪乡人民政府

民政站站员

成 员

15974348505

刘苏锋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5580439495

张宏建

朗溪乡人民政府

政府干部

成 员

18230697496

陈洪涛

云盘村

村书记、辅警

成 员

19873477635

邓柏林

云盘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3974365663

潘 琴

云盘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174371634

阮德富

云盘村

村委委员

成 员

15074333963

张 杰

朗溪村

村书记

成 员

15074383512

王 军

朗溪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8174398369

覃 寒

朗溪村

村委委员

成 员

15074383824

向 剑

朗溪村

支委委员、辅警

成 员

13787923096

张 静

楠木村

村书记

成 员

15897430710

邓香红

楠木村

组织委员

成 员

15074373481

吴高云

楠木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3415727626

胡 建

楠木村

村委委员

成 员

15174373428

邓 勇

楠木村

辅 警

成 员

13787935362

覃艺全

元宝村

村书记

成 员

13787920913

覃燕清

元宝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364363599

孟子忠

元宝村

村委委员

成 员

13789334517

覃豪杰

元宝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974338770

熊涛

元宝村

辅警

成 员

15274330977

刘玉旺

王木村

村书记

成 员

15274303312

罗燕琼

王木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174416482

宋 晴

王木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3739031541

陈文涛

王木村

村委委员、辅警

成 员

13787934780

陈德坤

黄洞村

村书记

成 员

13974323215

谢明超

黄洞村

村委委员 、辅 警

成 员

19873477325

宋戊英

黄洞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074365819

陈斌

黄洞村

支委委员

成 员

15974333229

鲁承加

朗溪完小

校长

成 员

13762143728

何 箫

信用社

负责人

成 员

18874311059

覃大林

林业站

站长

成 员

15974333833

向俾芳

卫生院

院长

成 员

18874382090

向晓清

林业派出所

指导员

成 员

15080853288

严水艳

敬老院

院长

成 员

17774323889

邱 风

派出所

所长

成 员

13762133696

符特军

林业派出所

所长

成 员

13762144040

向晓清

林业派出所

指导员

成 员

15080853288

6.6格式化文本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表





  •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表编号:

  • ××(单位)××(类别)××(级别)××色预警

    预警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预警区域或场所



    警示事项



    可能影响范围



    应对措施和防范建议



    预警发布单位



    预警发布时间

    ××年××月××日××时××分



  • 报告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 突发事件信息专报表上报单位:应急局:签发人:



  •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地点



    响应级别

    I 级

    II 级

    III 级

    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



    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重伤(人)



    轻伤(人)



    失踪(人)



    事故简要经 过

    简要叙述事故的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后果、影响范围

    已采取 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

    简要叙述事故发展态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报告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表    

    事故单位名称



    事故地点









    县(市、区)

    乡(镇)





    事故发生时间

    接到报告

    时间



    年 月 日

    上报时间

    所属行业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类型



    涉险人员情况

    事故现场(涉险)总人数  人,其中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被

    困  人、下落不明  人、急性工业中毒 人、疏散  人、抢救生还  人、在医院观察  人

    投产时间

    年 月

    车辆□船舶□核载 吨 人;实载 吨 人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持证情况

    相关资质



    危险化学品

    名称及危害



    污染环境及事故污水处理情况



    危及重要场所重要设施情况



    事故简要情况



    现场救援队伍情况



    责任人控制情况



    发布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

    附录A.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A1.突发事件风险辨识

    表A1-1 朗溪乡突发事件风险辨识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涉及规模



    事故主要原因



    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



    直接经济损失



    重伤(人)



    轻伤(人)



    失踪(人)



    应急处置情况



    当前恢复进度



    备注



    发布单位盖章

    表A1-2 朗溪乡企业基本情况表

    突发事件类型

    突发事件表现形态

    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部门(单位)

    后 果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干旱、洪涝、暴雨、冰冻、农作物病虫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各村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X027县道、乡辖区内其他道路;辖区内水库;辖区内营业性酒店场所等。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急性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各村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恶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人员密切场所踩踏事件等。

    各村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序号

    企业

    名称

    所属

    行业

    职工

    人数

    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1

    朗溪宾馆

    酒店

    3

    刘文双

    0743-5722182

    2

    朗溪电站

    电站

    2

    宋云安

    13762133018

表A1-3永顺县朗溪乡人员密切场所调查表

序号

场所名称

所在位置

同时间最大聚集人数

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朗溪乡完小

朗溪村

200

鲁承加

13762143728

2

农贸市场

朗溪村

400

粟 雨

15080883201

3

朗溪宾馆

朗溪村

30

刘文双

0743-5722182

4

敬老院

朗溪村

30

严水艳

17774323889

表A1-4永顺县朗溪乡水库、山塘、河流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A1-5永顺县朗溪乡辖区内道路交通调查表

序号

名 称

位置或
所在村组

库容(或类型、或流量)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元宝水库

元宝村

28.56万 ㎥

彭武志13467993554

表A1-6朗溪乡地质灾害监测点调查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辖区内公里数(km)

1

X027县道



2

乡村公路



A2.结论

根据收集到朗溪乡基本资料分析,朗溪乡主要存在下列突发事件风险:

(1)朗溪乡辖区内营业性酒店1家。营业性酒店主要风险是火灾事故。其次触电、高处坠落、食物中毒的风险也是存在的。

(2)朗溪乡辖区内只有X027县道与外相通(东北方向可通往张家界市),辖区内还有乡村公路,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3)朗溪乡辖区内有河流通过,还有水库1座及发电站1座,有淹溺、溃坝事故的风险。

(4)朗溪乡辖区有重点监管的地质灾害点3处,其中黄洞村山溪组地质灾害影响下游居民2户4人,另外朗溪乡辖区内多为中低山地貌,有可能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点,这些地质灾害点的存在,有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的风险。

(5)朗溪乡辖区有完小学校1所、幼儿园2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200多人,还有朗溪乡农贸市场等。这些场所属于人员相对密切场所,有发生火灾、踩踏事故的风险。

(6)朗溪乡辖区内属于中低山地貌,森林覆盖率高,有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另外受地理环境位置影响,有部分村寨(组)采用木质结构的房屋,有发生火灾的风险。

(7)朗溪乡有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

(8)朗溪乡有发生旱灾的风险。

附录B.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B1.内部应急资源

B1.1内部应急人力资源

朗溪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五个突发事件兼职应急工作小组,作为外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充。应急工作小组由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人员见下表。

表 B.1-1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表

序号

隐患点名称

所在位置(或村组)

灾害类型

影响对象(或人数)

1



永顺县朗溪乡黄洞村山溪组地质灾害

滑坡

4

2



永顺县朗溪乡王木村部至打洞溪路段洞口处地质灾害

山体滑坡

通行安全

3



永顺县朗溪乡楠木村辣酱岗界碑处

塌方

通行安全





  • B1.2应急物资

  • 组 别

    成员组成

    组 长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



    成员为:党委办、政府办工作人员。

    第一副总指挥兼任

    见“2.3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抢险组



    成员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水库管理所等部门工作人员

    副总指挥兼任

    见“2.3应急工作职责”

    保卫疏散组



    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突发事件发生地村委(社区)的工作人员

    总指挥指派的乡领导班子成员

    见“2.3应急工作职责”

    医疗救护组

    成员为:乡卫生院、突发事件发生地村委(社区)医疗所的工作人员

    总指挥指派的乡领导班子成员

    见“2.3应急工作职责”

    后勤保障组

    成员为: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办、财政所、供电所、邮政电信的工作人员

    总指挥指派的乡领导班子成员

    见“2.3应急工作职责”

    表B.1-2 朗溪乡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装备类别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1

    彩条布

    平方米

    500

    应急物资仓库

    2

    编织袋

    2000

    应急物资仓库

    3

    铁锹

    20

    应急物资仓库

    4

    雨衣

    50

    应急物资仓库

    5

    柴刀

    30

    应急物资仓库

    6

    帐篷

    3

    应急物资仓库

    7

    大米

    公斤

    500

    应急物资仓库

    8

    手电

    20

    应急物资仓库

    9

    抗洪救生衣

    15

    应急物资仓库

    10

    沙石

    M3

    5

    应急物资仓库

    11

    锯子

    6

    应急物资仓库

    12

    灭火拖把

    85

    应急物资仓库

    13

    灭火器

    3

    应急物资仓库

    14

    棉被

    4

    应急物资仓库

    15

    水桶

    12

    应急物资仓库

    16

    救生圈

    12

    应急物资仓库

    17

    警棍

    4

    应急物资仓库

    18

    防爆头盔

    4

    应急物资仓库

    19

    防爆盾牌

    2

    应急物资仓库

    20

    汽油机水泵

    1

    应急物资仓库

    21

    民用口罩

    1

    应急物资仓库

    22

    防霾口罩

    6

    应急物资仓库

    23

    手摇报警器

    1

    应急物资仓库

    24

    无线对讲机

    2

    应急物资仓库

    25

    军用水壶

    10

    应急物资仓库

    26

    防雨服

    3

    应急物资仓库

    27

    护目镜

    9

    应急物资仓库

    28

    长筒雨鞋

    2

    应急物资仓库

    29

    汽油发电机

    1

    应急物资仓库

    30

    柴油发电机

    1

    应急物资仓库

    31

    卫星电话

    1

    应急物资仓库

    应急物资管理员:粟 雨:15080883201

    B2.外部应急资源

    表 B.2-1 外部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 消防报警电话

      0743-119

      公安报警电话

      0743-11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0743-122

      急救报警电话

      0743-120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0743-8532066

      永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4小时电话)

      0743-5222937

      永顺县应急管理局

      0743-5234008

      永顺县永茂镇政府

      0743-5720302

      永顺县小溪镇政府

      0743-5701302

      永顺县卫生院

      0743-5722038





    • B3.应急避难场所

      表 B.3-1 应急避难场所

      名称

      地址

      可避难安置面积

      人员安置物质

      可容纳人数

      朗溪乡政府应急避难场所

      乡政府车坪

      500平方米

      存放商家向红茂、向红梅500公斤大米

      500人

      朗溪乡完小应急避难场所

      对山乡九年制学校操场

      3000平方米

      暂无

      3000人

      朗溪村应急避难场所

      朗溪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黄洞村应急避难场所

      黄洞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楠木村应急避难场所

      楠木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元宝村应急避难场所

      元宝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王木村应急避难场所

      王木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云盘村应急避难场所

      云盘村村部

      300平方米

      暂无

      300人


      B4.应急资源差距分析

      根据朗溪乡应急资源调查,朗溪乡应急资源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应急队伍人员需补充完善和应急物资的不足、避难场所未置备安置物资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要做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

      建议:

      (1)建立一支综合性的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根据乡财政的实际能力,补充必要应急救援物资;

      (3)建设完善乡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4)定期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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