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朗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公众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朗溪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416712,电话:0743—5722298,电子邮箱:lxx5722298@163.com)。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3年,朗溪乡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扩大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张远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熊龙凡同志担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并有监督小组实时监督。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方法等,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扩大至村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联系实际,便民利民
一是发放一册一卡。根据朗溪乡工作实际,为方便群众办事,乡党委政府印制了便民服务手册和工作联系卡下发了户到人,积极组织宣传活动。二是搞好公开栏建设,共投入4万多元建立10块崭新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对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方便了干部群众办事。三是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相结合。我乡把抓好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相结合,整合人力、物力抓好落实,推动了全乡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制度,规范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核制度,监督小组每季度检查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各村的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条、领导信息2条、工作机构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在乡政府设立10块公开栏,6个村分别设立了专门的便民宣传栏、公示栏,还针对部分村、部分站所的政务村务公开存在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改,统一规范了各村村务公开的专栏、格式,调整充实公开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来,我乡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来,我乡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或者来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乡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为。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3年,我乡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各村因缺少经费投入,还不够规范,二是有的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三是仍有个别单位政务公开资料没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乡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做好政务村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
八、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九、附件:1、朗溪乡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朗溪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3、朗溪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朗溪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