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永顺县朗溪乡人民政府位于永顺县西北边陲,距永顺县城约为103公里,属于乡级行政机关单位。现有在职职工33人,编制数42人,退休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78.57%。内设机构:行政机构3个,其中政府机关2个,政法机关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个,总计9个机构。朗溪乡共有6个村,在职村干29人,退休村干25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村级服务群众平台开支,进一步推进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整合职能和资源,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因此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共为6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项资金6万元,拨付6万元,实际使用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每村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各1万元,项目资金经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政府一次性拨付经管站,每村1万,共计6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发放实行了项目资金的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手续齐全,我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朗溪乡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杨志为组长,副乡长田学恒任副组长,曾雄飞、谢长远为成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了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月报账,,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乡社会事务服务站打款,该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我乡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报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实施,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管理,不断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村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虽然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在预算绩效考核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费报账不及时,支出发票不规范。2018年我们将改进这方面的问题,以更好地完成当年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
朗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