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两岔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计划、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
3、稳步推进精准脱贫步伐。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负责管理本乡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两岔乡人民政府为全额、公务员单位 。内设财政所、司法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站所, 核定编制共43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事业编制21个,工勤编制 1个,差额编制0 个。财政负担 39人,其中在职39人,离休 0人,退休0 人,提前退休 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两岔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两岔乡人民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5.28万元,上年结转97.3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0.61万元,主要是本年工作业务增加,各项开支增加,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农林水支出25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0.61万元,主要是本年工作业务增加,各项开支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5.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07.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8.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支出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8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及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4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6.01%,主要是本年度厉行节约,缩减各项业务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3.79万元,拟开展乡村振兴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内容为加强本乡镇种植技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15万元,项目支出255.4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