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账乡代理”制度
1、按照村级资金“五权不变”、“五个统一”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监督权”不变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原则,由乡镇财政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村级财务票据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
2、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真实、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先由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其公章,再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每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到财政所办理报账手续。
3、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村内的全部收入要及时足额存入经管站的银行账户。
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要真实、合理、合法。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报账,开支的发票要素要齐全,要注明用途,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按年初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勤俭节约,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4、村干部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不得拖欠
5、村干部补贴按照县里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标
6、县、乡拨给村里的救灾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受灾村民,并张榜公布,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挪
7、上级拨给村里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资金,要事先事后有结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其他开支,并张榜公布,接监督
8、严禁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或借用村里集体户
三、财务报账审核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村各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按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各项务支出由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村各项支出应反映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大额票要求附附件)。
2、审批权限实行限额制。500元以下的开支,须经经手人签字交由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其公章,村委员会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报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500元-1000元的开支,须经村委员会研究同意手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其公章村委员会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报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按财务报账程序,经乡审核通过方可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分管财务领导应拒绝审批报销。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政府审批后才能开支。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各行政村明确一名在职村干部为报账员,负责票据领用、缴销、保管:负责将本村的各项收入及时存入经管站的银行帐户,办理报账事项,同时做好本村财务收支的日记账,每月按时做好对账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
2、村级报账员要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收付,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
2、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报账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六、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所有收费项目一律全部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严禁私自印制、购买其他票据收款,如有违反追究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2、票据领用坚持限量供应,及时报解,以旧换新,票款同步上解的原则,严禁使用临时收条收款。
七、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料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政府进行处理。
八、财务公开制度
1、村以在固定公开栏公开为主要形式,以广播、会议等形式为补充,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2、村级的重大事项应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情况、年终收益分配情况及专项财务活动。项目资金还要将项目实施的有关信息资料如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大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及时逐笔公布。一般全年公开不少于四次。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九、财务审计制度
乡政府依法对村级集体“三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村委、社区换届离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截留集体资金等各种不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乡财政所设立档案室。对村签订的各类合同、财务公开表、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财务人员交接清单、“三资”清查表(簿)及其他财务档案等,实行统一归档管理。
2、档案要指定专人管理,不得多人混管。
3、档案资料要分类管理,卷宗名称准确,卷内目录齐全,检索工具充分,摆放有序。
4、定期清理检查、核对档案,做到不损失、不腐烂、不变质、不混乱,保持案卷整洁,保证卷宗质量。
5、档案室要达到“六防”标准,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易易燃品。
6、对档案内容要严格保密,查阅或抽调档案时,履行借阅手续,阅完后无损方可归档。
十一、备用金制度
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财政所根据村资金业务量大小、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向村发放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不能超过2000元,且要按乡制定的财务制度及时报账。
十二、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1、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不断财务人员素质。
2、村会计接受乡财政所、农经站管理、培训、考核。
3、财政所定期举办村级财务知识培训,村报账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十三、定期报账制度
1、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经审核审批的支单据必须在每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到财政所办理报账手续。
2、村级报账员应每月与财政所核算会计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