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颗砂乡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颗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颗砂乡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颗砂乡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政府班子集体研究并提请全体干部职工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颗砂乡人民政府机关干部职工
管 理 办 法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有效管理,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年初各项工作目标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形成“真抓实干促工作,励精图治谋发展”的良好局面,经乡党委、政府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2017年度干部职工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工作理念:实干、团结、创新、争优。
工作方针:团队精神是工作第一要义,干部作风是工作第一要件,服务群众是工作第一要事,发展经济是工作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工作第一责任,构建和谐是工作第一目标。
工作机制:本职工作以自觉性开展为主,驻村工作以经常性开展为主,中心工作以政府统一部署为主。实行本职与驻村有机结合,日常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重点工作与普通工作有机结合。
工作要求: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令畅通;狠抓工作落实,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工作实效,维护集体权威。
工作目标:夯实基础工作,突出中心工作,做好重点工作。勇于争先创优,敢于走在前列。
工作效果:政治上得到进步,精神上得到和谐,经济上得到发展,事业上得到突破。
激励机制:以制度管人、以事业锻炼人、以关怀激励人、以实绩推荐人。
二、党政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分工
姜丽波(党委书记):总揽全局,全面负责党委工作,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妇女工作。
彭 伟(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抓好经济发展、政府直属部门党风廉政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分管财务审批、项目建设、金融、招商引资、建设美丽湘西工作。
肖崇敬(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建,分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扶贫开发、党群、组织、人事、统战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驻村一组组长。
毛长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计划生育、电力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驻村三组组长。
樊世千(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杨金号(组织委员):协助副书记抓党建,分管宣传、共青团、党务公开、远教、老干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驻村二组组长。
邱玉高(党委委员、副乡长):主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民事调解、依法行政、禁毒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综治安全组组长。
黄大贵(党委委员、副乡长):主抓扶贫开发、民政、减负、小康创建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社会服务事务组副组长。
樊永志(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农业、畜牧、林业、经管工作。协助乡长抓项目建设。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驻村三组副组长。
吴 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抓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分管后勤内务、政务公开、统计、文教卫、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社会事务服务组组长。
向志龙(副乡长):分管水利、防汛抗旱、新农合、新农保、城建、旅游开发、人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驻村二组副组长。
彭爱明(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全面工作,主抓安全生产、交通、国土、两违、治超、网格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任综治安全组副组长。
三、政府机构设置、职责、人员安排情况
(一)社会事务服务组(12人)
组 长:吴 飞
副组长:黄大贵
成 员:向 栋 田其祥 吴春桃 符 娜 郁 玉
罗娅玲 寿 江 甘凤莲 丁文建
工作职责:
1、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搞好联系上下,沟通左右,收集、报送工作信息、材料,推介有关典型、经验。
2、负责起草年度制度、计划和总结。
3、负责文书的处理。规范办文办会程序,编排和登记文件编号,严格实行文件审签制度。
4、搞好文件的撰拟、审核、印刷、收发、传阅和登记工作,搞好电话记录,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上传下达畅通等。
5、抓好年度档案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
6、搞好来人来客的接待及后勤保障。
7、落实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8、抓好乡村两级干部工作按月推进奖惩考核,以月发份通报。按月统计出勤。
9、配合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抓好五个文明、经济目标等各项工作。
10、搞好来办公室群众信访接待登记、及时办理转交手续。
11、及时更新颗砂乡政府网站内容。按月办好新司城简报。
12、合理安排各组办的值班备勤。
13、负责党政办公室、班子会议室、政务中心、三楼视频会议室、四楼大会议室内务整洁。
14、按时办结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人员必须服务热情、穿戴
整洁。
15、实行日坐班制(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如窗口人员须请假,必须自行安排代办人员。
16、实行业务办理登记制,各窗口必须按要求搞好所办业务的登记。
(二)综治安全组(9人)
组 长:邱玉高
副组长:彭爱明
成 员:向加银 姜述缙 曹新春 李 潮 彭 戈
王 鑫 向 辉
工作职责:
1、抓好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民事调解、依法行政、电力、交通、国土、两违、禁毒、网格化管理工作。
2、抓好特防期重点监控对象的监控、维稳、信息上报工作。
3、搞好三调联动协调工作,及时处理信访、民事纠纷及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好信访调处室,指导好村级信访代办站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4、协助公安派出所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6、对全乡食品药品卫生、电力、森林防火、消防等进行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7、加大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8、认真抓好交通安全整治和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交警部门抓好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逢场天街道车辆的乱停乱摆的整治,确保交通秩序安全规范。
9、对组内负责的两违、治超、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食药品安全、烟花爆竹管理、社会治安等工作每周要巡逻或排查两次以上。
10、负责组内办公室内务整洁。
11、抓好全乡的建设美丽湘西督查考核及移民工作。
12、做好州、县两级的的迎检工作。
13、搞好各村卫生保洁的督查工作,每周对各村进行一次以上的督查,按月通报督查结果。
14、督促好政府大院内场地、宿舍楼楼梯间、综合办公楼大厅及各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三)驻村一组(6人,驻白龙、颗砂、旭东村)
组 长:肖崇敬
成 员:彭祖清 余 萍 王 新 王正雄
工作职责:
1、抓好党建、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建设美丽湘西及驻村各项工作。
2、按州、县考核细则落实好党建工作。
3、按上级要求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4、按省、州、县的考核要求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县分乡的农房保险、新农保、新农合的征缴任务。
6、完成好县、乡两级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常规性、临时性工作。
7、负责组内办会室的内务整洁。
(四)驻村二组(6人,驻太坪、上马、比溪村)
组 长:杨金号
副组长:向志龙
成 员:田绍树 潘清林 杜喜群 傅艳屏
工作职责:
1、抓好党建、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建设美丽湘西及驻村各项工作。
2、按州、县考核细则落实好党建工作。
3、按上级要求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4、按省、州、县的考核要求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县分乡的农房保险、新农保、新农合的征缴任务。
6、完成好县、乡两级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常规性、临时性工作。
7、负责组内办会室的内务整洁。
(五)驻村三组(7人,驻新寨、年丰、山河村)
组 长:毛长勇
副组长:樊永志
成 员:王东湖 徐 浜 向少文 田爱琳
工作职责:
1、抓好党建、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建设美丽湘西及驻村各项工作。
2、按州、县考核细则落实好党建工作。
3、按上级要求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4、按省、州、县的考核要求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县分乡的农房保险、新农保、新农合的征缴任务。
6、完成好县、乡两级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常规性、临时性工作。
8、负责组内办会室的内务整洁。
(六)应急处突组(7人)
组 长:彭 伟
成 员:姜丽波 田顺生 田景洪 刘春艾 彭 岚 李 军
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突发性事件的及时处理。
2、完成好县、乡两级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常规性、临时性工作。
3、负责组内办会室的内务整洁。
(七)督查组(3人)
组 长:樊世千
成 员:田开猛 黄增友
工作职责:
1、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抓好乡纪检监察工作。
3、搞好干部作风、村级财务、项目资金等监管督查工作。
4、完成好上级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勤政廉政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励勤节约,勤政廉政,树勤政公仆形象,创廉洁高效政府。
2、坚决刹住吃喝玩乐之风,不准以权谋私、奢侈挥霍和贪污受贿,不准侵占集体财务。
3、严禁借娱乐之名进行赌博,严禁除婚丧事外大力宴席、收人情。
4、极力维护党委政府良好形象和干部自身形象,不准阳奉阴违,不准散布对党委政府、个人及工作不利的言论,不准传播“小道消息”,不准论人是非,不准打击报复,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属。
5、主要领导要支持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原则、讲风格,经常交心通气,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加强协作配合,不允许将分歧意见传到上级或群众中去,不允许在干部队伍中拉帮结派,搞无原则的团结,闹无原则的纠纷。
(二)党政领导制度
1、服从各级党政领导,确保各种重大决策和政令的贯彻执行到位。
2、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工作和人事安排均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凌驾于党委集体领导之上,对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3、强化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对书记负责,书记对党委负责的原则,成员之间做到会议多酝酿,会后执行不影响,不干预,不左右,充分发挥集体的合作团队作用和个人主观能动性。
4、实行组长(主任)负责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均负有直接责任。
(三)学习制度
1、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构建学习氛围,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干部。干部职工必须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坚持以平时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搞好学历培训。
2、鼓励干部勤学勤写,正面宣传报道本乡各方面情况,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通讯、消息等,及时进行奖励,其奖励标准为县级200元、州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2000元,若一稿多发,按最高级别奖励。
(四)会议制度
1、每月由书记、乡长负责召集1次班子成员例会,听取各组长(主任)安排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
2、每季召开一次综治委、安委成员单位会议,由综治安监办主任召集研究布置和排查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做一月一分析、一季一排查。
3、每季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由纪委书记负责召集,主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及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每季度由专职副书记召开一次党政班子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支部生活会和干部职工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要求有80%以上与会人员参加,生活会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与会同志必须认真对待。同志间在会上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必须虚心接受,及时采纳,并认真加以整改,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5、每位干部职工(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委政府(或支部)召开的各种会议(含定编干部会),会前实行签到。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扣该组(室)工作经费50元。
6、与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有利工作、增进团结的意见和建议,有意见要在会上及时提出,坚决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等不良行为,更不允许把分歧意见或应该保密的事情向无关人员透露,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凡县里通知的会议。相关分管领导及人员要按要求参加,不得缺席并做好记录便于汇报,否则每缺一次扣该组(室)工作经费100元,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五)考勤制度
1、严格实行上下班二次签到,每天上午8:30之前、下午5点钟之后必须指纹签到(指纹签到机不能正常签到报办公室)。下村或外出办事人员先报组长(主任),再由各组长(主任)掌握情况后报办公室统计。开会学习凭办公室电话通知,若电话通知到本人的,本人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并予以登记方可认定。否则视为旷工。签到机每天8:30后由办公室及时收集存档,每签到一次给予食堂就餐补贴5元,未按时签到一次扣50元,按月统计公布。
2、工作时间内严禁赌博、严禁饮酒、严禁出入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200元。
3、实行双休日轮流值班,按组室轮流,顺序为社会事务服务组(值班领导:姜丽波、彭 伟、吴 飞、黄大贵)、综治安全组(值班领导:邱玉高、彭爱明)、驻村一组(肖崇敬、樊世千)、驻村二组(杨金号、向志龙),驻村三组(毛长勇、樊永志)未值班的组室人员实行双休,但下午5点签到后方可离岗。
4、干部外出或下村办事必须向各组长(办主任)说明去向,不准以下村为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并罚款100元/次。
5、实行国定节假日轮流值班,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各组(室)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搞好电话记录,并按要求及时传达报告,落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搞好来人来访接待,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当班领导,必要时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值班期间负责打扫办公楼的卫生,认真搞好值班记录,如因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的责任。未按时值班组(室)扣组(室)经费200元/次。
(六)请销假、公出制度
1、干部实行双休日后原则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需写好假条,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经乡长或书记审批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方可生效。请假条上无分管领导和乡长或书记签字一概无效。月出勤未达22天,请假一天扣50元(节假日除外),年请假累积15天以上年终不能评先评优。(本人因重病不能正常上班的不扣除工作经费,但不能评先评优,须持有效证明。)
2、凡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15天且屡教不改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其他规章制度交上级组织处理。
3、指派学习、开会、函授学习、自学考试匀视为出勤,但必须凭学校的通知单或上级文件证明,否则作旷工对待。
(七)内务管理制度
1、收取一切款项必须按国家政策法规进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支必须及时归口财务室,并出具正式收据,否则视为贪污、挪用公款,所有票证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季度清理一次。凡使用作废收据、打白条或乱收费、乱罚款、乱表态等现象,对责任人按财经纪律处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2、财务开支严格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发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有经办人和证明人,并注明用途),方可报销,手续不齐全,分管领导不能签字,未经签字,出纳不得报销,否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退赔,按照直接责任人退赔50%,财务主管人员承担30%,财务报账人员承担20%来执行。公事出差学习借款必须报分管领导签审,严禁私自借款,当月借款必须在两个月内归还。
3、来人来客一律在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200元/桌(含酒水),特殊情况由党政办临时决定接待标准。所有接待归口党政综合办负责,开出接待单后方可接待。
4、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报乡长或书记审批后统一由党政办公室采购,个人购买不予报销;需做宣传栏、宣传牌等广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在广告店制作;打印或复印文件、资料需经班子成员经手签字。
6、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不含函授,自考)凭上级的收据报销资料费、车费,其他费用自理。
7、干部开餐每人每餐5元。与干部同餐的外来人员标准为5元/人(办公室统计)。乡村两级干部会议需开餐以临时安排为准。
8、爱护保管好公共财物,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
四、其他
1、本办法未定事项由乡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2、本办法从2017年3月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