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坪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集中整治月工作的通知
高坪乡2020年高坪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领域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结合上级要求和政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0年五月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是关爱生命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是进一步巩固升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成果的长远需要,更是提振信心,提升工作水平现实需要,必须坚持路面执法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坚持非法营运一律取缔、乱停乱摆车辆一律拖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扣押并强制报废、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载、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一律处罚,做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实现全覆盖。
一、工作措施
(一)集中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行为,整治“两客一危”。重点打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商务车、城区摩的非法载客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依据《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
(三)集中整治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摆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严厉打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强制扣押报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高坪乡2020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 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彩萍(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向正富(乡综合执法队长)
罗 超(交警三中队长)
彭海波(派出所教导员)
向世祥(市监所长)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顽瘴痼疾办,由向正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进行监督、指导、调度、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路面执法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4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谭彩萍
成 员:周跃胜、李 峰、田伟
工作职责:1、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执法过程中各工作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调度、联络;2、负责督促各组工作开展情况;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路面执法组
执法组长:向正富
成 员: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交警三中队干警、派出所及各村辅警。
执法地点:高坪乡内
工作职责:1、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制度抓好落实,认真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执法点路面执法,搞好路面清理;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三无”车辆上路行驶、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熊 伟
成 员:向 权 郭小平
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处置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2、搞好证据收集和案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潘 硕
成 员: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1、负责对执法行动全程跟踪报道;2、负责信息报送和简报编发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实施步骤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从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为期26天,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宣传阶段(5月1日-5月6日)
具体安排:一是8个村(社区),广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治超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在全镇范围内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滚动播放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标语政策规定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方式,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7日-5月29日)
1、整治所有公路路面,确保路面无乱停乱摆车辆;2、打击超限超载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3、严厉打击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和“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行为;4、从严整治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三)总结阶段(5月30日-5月31日)
严格按照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各项任务。活动结束后,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办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或者约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意识。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
(二)完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处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对各街道各路面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路面执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及“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摆行为、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做到“逢车必检、非法营运必抓、逢超必卸、逢超必罚、乱停乱摆必拖、处罚到位”的原则,切实注重证据的采集,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抵抗执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附:高坪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任务分配表
高坪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任务分配表 | ||||||||||||
无牌无证(台次) |
超限超载 (台次) |
驾驶员不佩戴头盔、非法改装 (台次) |
违法载人(客运车辆、面包车、货车、摩的、三轮车) (台次) |
假牌套牌汽车、摩托车 (台次) |
毒驾醉驾 酒驾 |
其他 |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
15 |
0 |
30 |
1 |
1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