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继淼同志聘用的通知
高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彭继淼同志聘用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关于同意聘用张吉翔等6名“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经高坪乡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彭继淼同志为高坪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计算。
高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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