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坪乡同建同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永顺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基础信息表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同建同治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433127006728684
支出科目编码 2110402
项目单位 高坪乡社会事务服务站
主管部门 高坪乡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t
2019年3月 20 日
永顺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万锋 |
联系电话 |
5862387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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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167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6 |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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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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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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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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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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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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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16 |
县财政 |
16 | |||
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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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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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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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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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概 况 |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巩固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推动“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卫生同保洁、事务同管理”,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高文明程度、建设和谐美丽小城乡建设而产生的相关经费开支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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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加快农村环卫、交通建设,积极推进污水集中、垃圾无害处理,引导农民向节地、节能、节水方式转变。科学规划农村环境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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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完成2018年同建同治工作和领导交办其它“美丽永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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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投入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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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财政安排预算16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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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完成了各项工作:一、全面实行乡村垃圾大清扫,消除死角。二、实行占道经营大清除。三、实行交通秩序大整治。四、全面实行户外广告制止,五、全面实行房前屋后清理。六、实行河道大治理。 |
经济 效益 分析 |
保护环境,合理科学规划农村资源,有利于农村小城乡建设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鼓励各种经济实体投资城乡共建与环境同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加强组织领导。高坪乡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万锋任组长,党委副乡长马宏超任副组长,喻诚、覃长胜、瞿芳宇为成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严格项目管理。妥善管理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并确保该项目资金分上下半年及时发放、报销。资金使用需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乡财务室报帐,项目资金开支的核算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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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无 | |||||||||
自 评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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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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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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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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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建 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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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万锋 |
乡长 |
高坪乡人民政府 |
万锋 | ||||||||
金魁 |
副乡长 |
高坪乡人民政府 |
金魁 | ||||||||
钟莎 |
财政所所长 |
高坪乡人民政府 |
钟莎 | ||||||||
彭治翠 |
村出纳 |
高坪乡人民政府 |
彭治翠 | ||||||||
王振兴 |
出纳 |
高坪乡人民政府 |
王振兴 | ||||||||
评价组组长(签字):万锋 2019年 3月 20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万锋 2019年 3 月 20 日 |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2:
关于同建同治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自 评 报 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永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永财绩[2013]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6年高坪乡同建同治经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高坪乡基本情况
高坪乡位于永顺县东部,与张家界市后坪乡毗邻,是永顺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通道,素有“永顺东大门”之称。东南与永茂乡接壤,南与回龙乡、松柏乡相连,西与石堤乡交界,北与润雅乡相邻,澧水流域一级支流贺虎溪河穿境而过。全乡辖中山、龙关、太平、洗壁、两岔、双合、洞坎河、中湖、青坪居委会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114个村民小组,3078户13083人,劳动力7501人,14个党支部,335名党员。全乡产业以农业生产为主,劳务输出和零售业为辅。2018年,全乡农民所得总额为3794.7万元,农民人均所得3500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4.0%、2.7%。
乡党委、政府设在青坪居委会驻地,乡直单位有乡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乡规划建设环保和水利服务站、乡社会事务服务站、乡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乡教育文体广播电视服务站、乡安全生产服务站等6个事业单位,实有编制56,实有在职人数51人。辖区有高坪乡卫生院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派驻机构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巩固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推动“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卫生同保洁、事务同管理”,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高文明程度、建设和谐美丽小乡乡建设而产生的相关经费开支2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同建同治资金18万元,拨付18万元,实际使用1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该项资金分上下半年进行拨付到村账上,每村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一、全面实行乡村垃圾大清扫,消除死角。二、实行占道经营大清除。三、实行交通秩序大整治。四、全面实行户外广告制止,五、全面实行房前屋后清理。六、实行河道大治理。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同建同治经费的使用实行了项目申报,领导审批,报账手续齐全,我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同建同治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同建同治工作顺利完成,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坪乡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万锋任组长,党委副乡长马宏超任副组长,喻诚、覃长胜、瞿芳宇为成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了同建同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村使用同建同治经费,先村理财小组申报,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村账出纳进行支付,该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我乡各村同建同治经费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实施,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同建同治的使用加快了农村环卫、交通建设,积极推进污水集中、垃圾无害处理,引导了农民向节地、节能、节水方式转变。科学的规划了农村环境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我乡还按照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的要求,在各村辖区内开展“四化”、“五改”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村有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
通过开展同建同治工作,虽然乡乡环境卫生水平有了明显改善。由于垃圾治理和日常保洁需要大量资金,但是县财政投入的经费较少,各参与单位自筹资金有限,环境卫生治理资金缺口较大,难以满足环境卫生对基础设施(垃圾场、垃圾站、焚烧炉等)、硬件设备(垃圾车、垃圾桶等)的基本要求,基层单位对此反响强烈。由于经费投入的制约,导致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硬件设备陈旧短缺,严重制约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效果的提升。
2、工作开展不平衡
由于思想认识、经济条件、方法措施等方面的差异,各乡乡场之间、各县直责任单位之间、各村(居)之间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部分单位推进较快,部分单位推进迟缓,部分乡乡存在“重集乡、轻乡村”的现象,对于集乡的卫生整治比较重视,但是对于所辖各村,督导不到位,或是只重点整治部分重点村。
3、长效机制不完善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虽然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摊位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吐乱扔、闯红灯、乱倒垃圾现象依然存在,且保持工作不到位,有前清后乱和反弹现象,长效保洁机制未能形成。主要原因是整治行动只注重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忽视了对其他环境卫生参与人的制约和管理。
(二)建议和改进举措
永顺县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环境卫生绝不是短期行为,必须通过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才能使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改变。
1、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配齐、配全环卫设施设备,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力推进;引进社会投资,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等项目,减少财政资金压力和风险,互利共赢;深入发动群众筹资筹劳,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2、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和完善宣传活动方法。切实抓好公民素质提升,培养公民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的良好社会风尚。
3、完善长效机制,把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的抓下去,努力把已经形成的好思路、好制度、好措施坚持下去,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4、加大督查力度。应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明查暗访的力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列入整改台帐要求限期整改、发整通督办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和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各乡乡场、县直机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工作向前发展,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管理水平。
高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附件3:
永顺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模式)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盖章):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优t 良□ 中□ 差□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20分) |
项目 目标 (4分) |
目标内容(4分) |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
设立项目预期目标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
设立预期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得1分,否则0分 |
1 |
项目目标明确 |
明确简述项目目标 |
目标明确得1分,否则0分 |
1 | |||
项目目标细化 |
细化到具体工作和活动 |
目标细化得1分,否则0分 |
1 | |||
项目目标量化 |
具体工作和活动有确定数量 |
目标量化得1分,否则0分 |
1 | |||
决策 过程 (6分) |
决策依据(3分) |
项目合规性 |
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省、州、县相关文件规定 |
符合文件精神的1分,否则0分 |
1 | |
项目计划性 |
项目符合年度实施计划 |
符合年度实施计划的2分,否则0分 |
2 | |||
决策程序(3分) |
项目申报 |
项目设立是否切实需要、理由充分 |
项目申报切实需要、理由充分得1分,否则0分 |
1 | ||
项目批复 |
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
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得2分,否则0分 |
2 | |||
资金 分配 (10分) |
分配方法(7分) |
项目资金管理 |
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得3分,否则0分 |
3 | |
项目资金分配合规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资金配套(3分) |
项目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
县级配套的资金是否达到省、州标准 |
县级配套资金达到标准得3分,配套未达到标准酌情扣分 |
3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管理 (40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项目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X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X项目资金到位率) |
3 |
到位时效(2分) |
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率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1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得0分 |
2 | ||
资金 管理 (20分) |
资金使用(10分) |
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是否按申报条件及时使用 |
虚列(套取)扣2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2分,截留、挤占、挪用扣2分,超标准开支扣2分,资金未按申报条件及时使用到项目,扣2分 |
9 | |
财务管理(10分) |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4分,基本健全得2分,无财务管理制度0分 |
4 | ||
专帐管理 |
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专户管理) |
按规定实行专帐管理(专户管理)得3分,否则0分 |
3 | |||
项目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
会计核算规范得3分,不规范不及时酌情扣分 |
2 | |||
组织 实施 (15分) |
组织机构(2分) |
组织机构设置 |
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得2分,否则0分 |
2 | |
项目实施(8分) |
项目实施计划性 |
项目是否按年度计划和要求进行 |
按年度计划和要求进行得4分,未完全达到计划和要求酌情扣分 |
4 | ||
项目具体实施是否合规 |
项目具体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 |
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4分,未完全符合酌情扣分 |
4 | |||
管理制度(5分) |
管理制度健全 |
是否建立健全相关专项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得2分,否则0分 |
2 | ||
管理制度落实 |
是否严格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质量可控性如何 |
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绩效 (40分) |
项目 产出 (20分) |
产出数量(5分) |
项目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 |
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年度计划数量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完成年度计划数量得5分,未达到绩效目标酌情扣分 |
5 |
产出质量(5分)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 |
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 |
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得5分,未达到绩效目标酌情扣分 |
5 | ||
产出时效(5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 |
按年度计划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
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5分,未达到绩效目标酌情扣分 |
5 | ||
成本节约率(5分) |
产出成本未超过绩效目标 |
项目实际成本符合目标(预算、计划)或节约成本 |
项目实际成本符合目标(预算、计划)或节约成本的得5分,项目实际成本超出绩效目标酌情扣分 |
4 | ||
项目 效果 (20分) |
经济效益(4分) |
项目实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根据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社会效益(4分) |
项目实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根据项目实际产生的社会效益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生态效益(4分) |
项目实施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生态环境效益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根据项目实际产生的生态效益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根据项目后续管理资金、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分) |
社会公众或项目实施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项目实施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程度 |
根据问卷调查情况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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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备注:1、本表为财政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模式,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表可做适当修改或
调整,一、二、三级指标调整分值与本表设立不能有太大差距;
2、具体指标、指标解释和评价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调整,需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详细设置,评分标准要科学、明确、细化;
3、评价按评分和评级相结合,评级在方框里打√(R),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60-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