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芙蓉镇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实施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芙蓉镇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实施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7 12:19:45 字体大小:

芙蓉镇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实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顺县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4]38号)及省、州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8月底前完成全镇新农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的采集、比对、审核和报送等工作,12月底前完成1.3万张社会保障卡发放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20日前)

召开镇、村参加的具体操作培训和启动动员会议,专题部署信息数据采集、集中生存认证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及程序,按户发放宣传资料。

(二)信息数据采集确认阶段(2014年721日至815日)

镇社会事务服务站信息采集员对照《个人信息确认快速查询表》和《湘西自治州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对表》(以下午简称信息核对表),与公安派出所上门完成比对工作。

  各村(社区)于8月15日前完成核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收集身份证复印件、修改错误信息,补充照片,填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三)信息数据采集统计汇总阶段(2014年816日至820日)

  《信息核对表》经村信息采集员收集整理后,镇政府统一组织人员填写正式上报表格,经村信息采集员签名、村(社区)加盖公章后,报镇社会事务服务站汇总整档上报县人社局农保中心。

  (四)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821日至831日)

  县人社局农保中心对我镇上报的《信息核对表》进行分类审核、信息修改并根据生存认证情况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采集数据、生存认证有误的,责成重新采集信息。县审核无误后,由县人社局农保中心报州人社局信息中心。

  (五)发放阶段(2014年91日至1231日)

  待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由镇政府组织各村(社区)统一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成立镇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卫和镇长

  副组长:彭彩云副镇长

  彭涛镇社会事务服务站站长

  成员:李群镇党政办主任

  彭光明芙蓉派出所教导员

  向志娟芙蓉信用社主任

  马里镇社会事务服务站人社专干

  姚婷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助理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镇信息数据采集、集中生存认证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马里和姚婷为镇信息采集员,负责全镇信息数据采集、相片补充(免费照相)、汇总等业务工作。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为组长(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副组长,村秘书为村信息采集员,其他村支两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制定必要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信息数据采集完整、无误,社会保障卡发放及时、准确。

  (二)强化督导、确保质量。

  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涉及范围广、覆盖人群多、工作量大、规格要求高,各村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精力,克服困难,严格标准,此项工作将列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镇社会事务服务站要适时深入基层调查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对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全县信息数据汇总上报的,以及因工作不力、信息数据严重失真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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