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芙蓉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永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永财绩[2013]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7年芙蓉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芙蓉镇基本情况
芙蓉镇地处武陵山区,位于永顺县南端51公里处,东与高坪乡、松柏镇相接,南与小溪镇相邻,北与灵溪镇交界,西与古丈县红石林镇、罗依溪镇隔河相望。全镇总面积249.7平方公里,辖17个村和5个社区,总人口32100 人,9484户,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芙蓉镇历史悠久,自然山水秀丽奇特,民俗风情独具特色,享有“楚蜀通津”“酉阳雄镇”等美誉,先后被评为湖南省首批“美丽乡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国家4A级景区”、“中国十佳旅游休闲古镇”和“中国十大魅力乡镇”。
镇党委、政府设在新城社区辖区内,属于镇级行政机关单位。编制数121人,在职职工116人,离退休干部40人,总计15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5.87%。内设机构:行政机构3个,其中政府机关2个,政法机关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个,总计9个机构。
(二)芙蓉镇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08.14万元,上年结转为381.75万元,收入合计2389.89万元。
2017年决算总支出2001.10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1277.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47.14万元,公用支出29.98万元。2、项目支出723.9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县财政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对经费、专项资金的开支使用,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我镇基本得到执行。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7年决算基本支出为127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7.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9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数为723.9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初县财政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 “三公”经费较2016年总额(37.2万元)减少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年初预算 |
决算支出 |
超预算(负数为节约) | |
金额 |
占比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8 |
24.1 |
3.9 |
-13.9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 |
13.0 |
-7 |
-53.85% |
其中:公务车购置费 |
|
|
|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20 |
13.0 |
-7 |
-53.85% |
合计 |
48 |
37.1 |
10.9 |
-22.7% |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能进一步做好芙蓉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芙蓉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站所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从经济性情况分析看,预算资金覆盖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17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全年工作运转。
从效率性情况分析看,在各项工作费用支付中,尤其是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金、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能及时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资金,尤其是扶贫项目资金到位迟,项目启动迟,导致项目未验收未报账,年末项目结转资金较大,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达不到理想结果。
从有效性情况分析看,夯实基层力量,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整合职能和资源,提升干部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群众收入增加,幸福感提高。
从可持续性分析看,我镇人口多,地域面积较大,镇镇工作综合性强,需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阶段,结合我镇实际,抓住机遇,大力创新开发三红蜜柚扶贫产业项目,改善农村环境,提高我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完善市县、村镇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镇一体化进程。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述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由于项目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准确编制预算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站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学习政策
一是要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重视。
(三)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以减少沉淀资金
一是加快资金拨付。按照专项资金类型限定拨付期限:对尚未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在收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对已经明确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项目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实施单位。二是,乡镇要加快督促项目工程的实施和验收,完善财务报账手续,防止项目资金滞留。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