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乡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本单位归档的档案,可以直接到档案室调阅;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本单位档案应持介绍信或身份证,经批准方可查阅。
二、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需办理手续,方可查阅。
三、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许在档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其机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四、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准拆卷、抽页、涂改、圈划、污损等,如发现以上情况,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凡借阅者均须填写借阅登记,限期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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