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坪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车坪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9 09:51:34 字体大小:

中共车坪乡委员会

车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车坪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乡直单位:

   《车坪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车坪乡委员会

 车坪乡人民政府

2016816

 

 

 

车坪乡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永顺县委永顺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永办发〔201616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切实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将我县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助推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族文化日益繁荣,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全乡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县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市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全力推进全乡民族经济跨越式发展。抓住精准扶贫等机遇,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乡经济发展。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微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库区地质灾害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抓好集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集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使特色村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

  (七)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按照稳定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异地交流、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民族干部人才的政策水平、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业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乡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党委定期议事制度,专题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资源,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村入户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创建氛围。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建工作热情,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一万元作为创建活动正常开展经费。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7月中旬)。乡党委、政府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深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68月)。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实行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顺利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 1610月一201611月)。对全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回顾,自查自纠,收集汇总相关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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