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鑫、彭妮两名同志岗位转聘的通知

关于王鑫、彭妮两名同志岗位转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6 11:56: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砂坝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研究,王鑫、彭妮两名同志具备相应岗位条件,同意王鑫同志由砂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十三级岗位转聘到砂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九级岗位;彭妮同志由砂坝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专技十二级岗位转聘到砂坝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聘用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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