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砂坝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砂政发〔2017〕3号
关于印发《2017年砂坝镇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2017年砂坝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清认真遵照执行。
砂坝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2017年砂坝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计 划
为规范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5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2010】18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5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统筹兼顾。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三)方式灵活。检查方式分日常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并适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检查时均不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力求查出真情实况
三、执法检查任务
(一)镇安监站主要负责烟花鞭炮零售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学校、地质灾害等执法检查和我镇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管。
(二)配合县安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五 、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为对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5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事项,上级交通、公安交管、建设等单位授权委托执法检查内容。
(二)执法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授权委托权限开展执法检查,严禁滥用职权。
2、执法(检查)必须是2人以上,且出示证件;做到有检查必有现场检查记录;有隐患必有整改或监控措施,整改完毕予以销号;有责令改正书必有复查意见书;有处罚必有证据,且出示正规收据;有工作开展必须填写相关文书。
1、烟花鞭炮:全镇烟花鞭炮零售点每月检查1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特种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等情况。
2、非煤矿山:全镇非煤矿山每月巡查1次。检查内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已吊销证照应关未关或关闭后反弹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执法检查1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特种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等情况。
4、道路交通
坚持每逢场日上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协助交警队、运管等部门开展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农用车、面的、客运车辆等,严厉查处非法运营,“三超”,醉酒、无照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5、学校。对全镇学校安全检查每学期检查2次。检查内空:领导安排布署,签订责任状,应急预案,各种安全制度健全,安全宣传教育,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安全设施等。
6、食品药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销售网点每季进行安全检查1次。检查内容:各种证照齐全,进货台帐健全,索票索证。有无过期作废物品等。
7、建筑施工,每季检查1次。检查内容: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市政等部门,重点检查建筑(道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程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等行为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严防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联合市政管理部门对拉土拉沙车进行专项治理,适时组织一次燃气泄露应急演练活动。
8、地质灾害。对全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汛前巡查,查看各村(居)委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安全宣传、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等情况。
9、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每季进行1次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认真搞好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网吧、农村大屋场、文物景点等消防设施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10、配合安监局及其他部门搞好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应严格遵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5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切实做到以下五条: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当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上报主管单位并配合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四 )应当依法提请镇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五)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建立档案,做好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镇安监站依照执法权限对直接负责的执法检查负主要责任,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第25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定期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县安监局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二)精心组织。镇安监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科学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5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2015年镇安监站负责执法检查的对象名单
2017年镇安监站负责执法检查的对象名单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13户)
(一)杨胜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二)王珍英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三)杨胜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四 )谢贞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五)刘胜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六)周南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七)石廷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八)杨秀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九)王承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十)覃正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十一)张朝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十二)张朝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十三)彭金山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点
谭仕威加油点
覃继明加油点
三、非煤矿山
(一)合力铁矿
(二)(采石场)
五 、全镇所有机动车辆、农业机械
五、本镇年内建筑施工单位
六、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七、其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