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顺县砂坝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砂坝镇人民政府内设部门6个包括:行政机构两个,分别为砂坝镇人民政府、砂坝镇财政所;事业机构四个,分别为砂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砂坝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砂坝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砂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6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砂坝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7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性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9万元,农林水支出18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7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性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14万元,占57.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84万元,占18.65%;卫生健康支出35.81万元,占2.43%;城乡社区支出73.9万元,占5.01%;农林水支出189.22万元,占12.84%;住房保障支出56.08万元,占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10.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3.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扶贫项目管理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9.22万元,主要用于全镇村干工资、退干补贴、村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3.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0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71%,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8.06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等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7.0098万元,主要用于进行农用、生产等实用技术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87万元,项目支出263.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