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永顺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 08:53:32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方案

为大力实施我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前期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基础上,聚焦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对前期示范县项目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推动我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建设

一是支持升级和改造农贸市场、乡村集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二是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各企业围绕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冷链流通“断链”问题。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进一步提升完善永顺县O2O展销馆、永顺县特色馆、电商运营中心、孵化中心、电商培训中心、摄影中心、直播中心、会议室和企业办公室等区域,提升创业孵化、电商培训、特产展销、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网络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电商服务能力,同时提升展示展销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由永顺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电商办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筹协调电商示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永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电商办〔20191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督查,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监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

(三)加强媒体宣传。利用政府专栏、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努力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附: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后续资金使用分配表


附:

永顺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电子商务示范县后续资金分配表

序号

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及标准

资金安排

1

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建设

支持升级和改造农贸市场、乡村集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对新增有效投资额可全额支持,总额不超过320万元。

320

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各企业围绕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冷链流通“断链”问题。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有效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180

2

公共服务中心

进一步提升完善永顺县O2O展销馆、永顺县特色馆、电商运营中心、孵化中心、电商培训中心、摄影中心、直播中心、会议室和企业办公室等区域,提升创业孵化、电商培训、特产展销、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网络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电商服务能力,同时提升展示展销功能。

50

合  计

550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