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题日 关于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情况

政务公开主题日 关于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情况

来源:永顺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0:00 字体大小:

2022年度永顺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和县审计局的工作部署,以及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及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了永顺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县审计局集中力量对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对象包括95家一级预算单位,对县公安局、县科学协会、灵溪镇政府等7家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入情况

1.2022年度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561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63万元,比上年51257万元增加5406万元,增长10.55%;上级补助收入405390万元,比上年375093万元增加30297万元,增长8.0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53万元,比上年2866增加3187万元,增长111.2%;债券转贷收入36932万元,比上年88604万元减少51672万元,下降58.32%;调入资金12575万元,比上年54274万元减少41699万元,下降76.83%;上年结转收入435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5094万元,比2021年186720减少91626万元 ,下降49.07%。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658万元,比2021年1182增加13476万元,增长1140.1%。

4.社保基金收入47822万元,比2021年49669减少1847万元,下降3.72%。

全年完成财税总收入758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比上年76476万元减少669万元,下降3.06%。

(二)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1)2022年度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561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714万元,比上年458292万元增加45422万元,增长9.91%;上解上级支出8528万元,比上年5667万元增加2861万元,增长50.49%;债务还本支出13596万元,比上年62846万元减少49250万元,下降78.3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8万元,比上年10329万元减少8011万元,下降77.56%;调出资金6850万元,增长100%。年终结余262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5094万元,比上年186720万元减少91626万元,下降49.07%。

(3)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4658万元,比上年1182万元增加13476万元,增长1140.1%。

(4)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4822万元,比上年40784万元增加4038万元,增长9.9%。本年结余30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414万元。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审计发现的问题情况

2022年,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全同时缓解财政压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着力点,积极消化存量资金,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但从审计结果来看,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调整、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等方面仍存在如下问题,需要及时改正。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7369.2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或单位,而是列入财政预算股。

(二)预备费安排不合理

2022年度预备费支出492.56万元。截止2022年3月底,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已全部拨付使用,无法应对后期难以预见的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支出。

(三)社保基金存定期,选择银行的方式不规范

截止2022年末,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余额27017.82万元,其中:2022年定期存款4000万元,以前年度定期存款23017.82万元。经审计核实,财政部门选择定期开户银行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

(四)预算执行不规范

2022年末上级转移支付总指标共计410324万元,截止2022年底共拨付资金291642万元,指标余额共计118682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余额为30684万元,未实现预算支出的金额为87998万元。

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473.75万元

1.非税收入年末应缴未缴国库397.55万元。2022年度,

非税收入年末余额应缴国库共计397.55万元停留非税账上, 未缴入国库。

2.应缴国库非税收入划缴财政专户76.2万元。2022年度,应缴国库收入以其他非税收入科目划缴财政专户76.2万元,未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六)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

截止2022年底,非税待查收入共计1068.2万元停留非税账上,未进行清理核查缴入相应账户。其中:2022年度待查收入383.23万元,2021年度以前待查收入684.97万元。

(七)挤占预备费3.12万元

1.2022年石堤镇政府挤占“缅北劝返资金”预备费用2.62万元于禁毒、广告支出。

2.2022年塔卧镇政府挤占“缅北劝返资金”预备费0.5万元用于纠纷调解支出。

(八)挤占培训费1.5万元。

1.团结村挤占产业项目发展培训费1.1万元。2022年县科学协会拨付两岔乡团结村产业项目发展培训费2万元。经审计核实,实际支出0.72万元,结余0.18万元,挤占培训费1.1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2.长坪村挤占产业项目发展培训费0.4万元。2022年永顺县科学协会拨付小溪镇长坪村产业项目发展培训费2万元。经审计核实,实际支出1.6万元,长坪村挤占培训费0.4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九)账务处理不规范36.64万元

2022年永顺县灵溪镇政府使用36.64万元预备费(用途为“ 疫情防控交通运输点工作经费”)支付乡村振兴走访、防汛、综治工作等开支。未相应调整原公用经费支出的疫情防控相关开支,账务处理不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正在进行整改落实。

针对本次审计情况,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提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永顺县审计局

                            2023年9月6 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