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进一步压缩政府性债务 整改工作方案
永顺县进一步压缩政府性债务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核实债务有关情况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4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债务“全口径、全覆盖、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清理并上报了省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根据中央巡视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我县政府性债务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债务整改工作目标是:一是坚持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规范举债方式,期限结构合理,债务率控制在风险预警线内,二是融资平台债务本息规模不超过县域内可偿债资源资产价值,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率和借新还旧率等指标逐年改善,三是构建“管理规范、规模适度、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2017年度财政可偿财力和生产总值测算,系统内外债务综合后负债率为76.5%,综合债务率为98.9%,负债率偏高,综合债务率为黄色提示,有一定的债务风险。力争在五年之内我县综合债务率为绿色。
二、2018年1-7月已整改到位债务
(一)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收入统筹、上级专项、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8亿元。
2018年1-7月,我县已偿还政府性债务2.8亿元。其中系统内或有债务0.6亿元,系统外政府性债务2.2亿元。
(二)落实“调、减、停、撤”原则,压缩投资规模,减少中长期支出责任
按照“调、减、停、撤”的原则,规范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核需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的新开工项目。一是撤销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已归还原银行贷款0.4亿元。二是撤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并已归还原银行贷款2亿元,三是溪州大道、司城西路、溪州隧道及溪州新城地下管廊PPP项目减少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5.12亿元,四是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长期支出责任,抵减项目融资贷款12.33亿元(已在政府债务中统计),五是已归还基金贷款0.08亿元。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18年12月以前,进一步落实“调、减、停、撤”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方案,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归还银行贷款,计划如下:
(一)2018棚改债券资金3.48亿元中,安排偿还2015年经开区国开行棚改贷款1.31亿元。
(二)预算资金安排归还2018年底到期债务0.78亿元。
(三)压缩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投资1.65亿元,减少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2.47亿元。
(四)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核减投资规模0.34亿元、减少支出责任0.45亿元。
(五)核减永顺县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0.2亿元,核减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