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顺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顺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1 08:38:56 字体大小:
 永处非办字〔20181

关于印发《永顺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顺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顺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8年7月10

 

 

永顺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湘西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处非办字〔20186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县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定于6月底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部署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进一步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及案件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风险基本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坚持立足长远,及早发现苗头隐患,及时制定风险化解有效处置措施,同时抓紧探索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守住风险底线。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

2.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ICO)活动等互联网金融行业;

3.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地产中介服务公司)等资金密集型行业;

4.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

5.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区域

近年来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领域以及涉案群体;城乡结合地区、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三)重点行为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为等纳入此次重点排查范围。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行业主(监)管部门是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组织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日常推进以及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排查工作,督导各乡镇、行业主(监)管部门的风险排查工作;根据有关单位要求,协调排查单位开展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等工作。

2.县人民银行:负责全县范围内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风险排查;督促全县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贷款流程管理,严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负责各类账户可疑交易监测,加强对各类账户异常资金流的监控,并做好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含撤并网点和辞退人员)以银行名义涉嫌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

3.县委宣传部:负责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以及新闻媒体对涉及非法集资事件宣传的管理;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媒体依法予以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4.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组织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将已经立案、正在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金融办。

5.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的风险排查。

6.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中介公司及建筑工程公司等资金密集型企业的风险排查,并对全县无预售许可证即卖卡收取诚意金及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进行排查清理。

7.县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等资金密集型企业的风险排查。

8.县农业局:负责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的风险排查。

9.县经信局:负责中小企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10.县民政局:负责各类养老机构及以养老、慈善等名义进行的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

11.县教体局:负责各类教育机构的风险排查及以教育工程等名义进行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

12.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各类医疗机构的风险排查。

13.县旅文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旅行社等组织的风险排查。

14.县信访局:负责信访案件中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的搜集工作;处置属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劝导和说服解释等工作。

15.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辖区内商户借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及利用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进行的集资行为,辖区内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的集资行为及辖区内其他风险突出的集资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在网格内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充分挖掘民间资源,使群防群治力量与专职机关力量能够有效互补。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做好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同时,要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启动退出机制。同时,要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对需要前置审查和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对不需要前置审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营范围,加强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对一般工商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变相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

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监)管部门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以行业排查、网格化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群众,在辖区内、行业内开展点面结合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

(二)建立风险台账

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三)分类处置风险

坚持分类处置,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排查成果落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监)管部门要制定并细化排查方案,持续跟踪重点风险线索,做到一企一档、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

按照湘政发〔201615号文件和全省处非应急机制相关职责分工,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对暂未明确管理职责的行业(如投资担保等)由工商部门从证照入手组织排查。各乡镇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将此次排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对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的行业主(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

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查漏补缺,加强总结。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努力做到各类风险尽早发现、及早介入,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横向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联合执法,形成排查整治合力,坚决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项排查期间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报送具体实施方案、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二是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状态和分布情况、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提出下一步监管、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请于2018720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县政府金融办,联系人:龙国庆,电话:15874363789,邮箱:1204079030@qq.com

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将列入2018年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凡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查结果与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风险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考评时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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