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的起草说明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湘政办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
二、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目录编制过程
2023年2月我县启动了永顺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府办向各部门、各乡镇征集决策事项建议,共收到决策事项建议19件。决策事项建议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各项目分管副县长审核后形成了《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三十三次常务会审议该目录并原则通过了永顺县7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附后)。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报请永顺县委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确定对《2023年永顺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工程》《永顺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教育国土空间规划)》等7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布后由项目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