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1212
- 文号:永政办函〔2018〕106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11-26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8〕106号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永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函〔2018〕48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顺县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8〕8号)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见附件1)。
(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内容(见附件2)。
二、考核对象
(一)县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和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安监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人防办、永顺经开区管委会、县畜牧局、县农机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农经站、县移民局、县公路局、猛管处、小溪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烟草局、县信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
(二)23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考核方式
坚持日常工作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运用网络考评、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一)日常考核。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帐,作为年终考核记分依据。
(二)网上考评。根据考核评分表栏目内容,对能够通过网络考评的内容,于12月中下旬逐项考核记分。
(三)现场考核。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并当场反馈考核情况。
四、结果评定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考核打分结果评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2018 年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2018年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2018年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考核得分 | |
组织领导(2分) |
1.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分)。 2.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分)。 |
有变动而未调整的扣1分。 未完成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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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4分) |
1.制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者工作计划(1分)。 2.检查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1分)。 3.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1分)。 4.报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信息2条以上(1分)。 |
未制定扣1分。 未报送扣1分。 未聘请监督员扣0.5分;未开展评议活动扣0.5分。 少一条扣0.5分,未报送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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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公开 (49分)
政府 信息 公开 (49分) |
主动公开(44分) |
1.在县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县政府组成局全年公开72条以上,其他单位公开60条以上),并更新至12月底(25分)。 |
县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有栏目无内容每项扣5分,此分值扣完为止。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未及时更新,每少1条扣1分(网上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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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本级政府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5分)。 |
网上考评为主,未公布扣10分,公布不全扣5分,公布不及时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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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领域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表做好预期引导,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国资国企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教育卫生领域信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推进防范金融风险信息;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推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4分) |
网上考评为主,未公布的扣10分,公布不全的扣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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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2分) |
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2分)。 |
未完善制度的每项扣0.5分,扣完2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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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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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扣3分;未及时公布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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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服务 体系 建设 (30分) |
窗口管理 (10分) |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常驻窗口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能遵守大厅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人进、事进、权进”到位,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10分)。 |
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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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20分) |
1.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三进”工作(5分)。 2.深入开展“三清单”清理工作(5分)。 3.优化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3分)。 4.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2分)。 5.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3分)。 6.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分)。 |
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审改办、县优化办考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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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15分) |
政务公开事项梳理 (5分) |
对试点范围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流程,制定标准化目录和服务指南(5分) |
没有进行事项梳理的扣5分,没有编制标准化目录的扣3分,没有编制服务指南的扣3分。(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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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栏信息保障 (10分)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试点专栏进行信息录入保障,确保工作动态、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栏目每月更新2条信息,并更新到12月份(10分) |
一个栏目为空的扣5分,其他栏目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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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5分) |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在全县率先启动);政务公开被国家、省、州、县报刊杂志宣传推介;完成县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 |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被国家、省、州、县报刊杂志宣传推介每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此项分值最高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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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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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
组织领导(6分) |
1.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4分)。 2.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分)。 |
有变动而未调整的扣4分。 未召开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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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4分) |
1.制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或者工作计划(2分)。 2.报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信息1条以上(2分)。 |
未制定扣2分。 未报送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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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公开 (50分) |
主动公开(35分) |
1.在县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全年公开信息72条以上),并更新到12月份。 |
县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有栏目无内容每项扣5分,此分值扣完为止。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未及时更新、发布的每少1条扣2分(网上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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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2分) |
2.建立完善并公布依申请受理机制(1分)。 3.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1分)。 |
未建立机制扣1分;未妥处每例扣1分,扣完2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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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5分) |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 |
未建立制度每项扣1分,扣完5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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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建设 (3分) |
5.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
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专栏、政务微博等形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有3种以上形式的记3分,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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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5分) |
6. |
未公布扣5分;未及时公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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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0分)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
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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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5分) |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在全县率先启动);政务公开被国家、省、州、县报刊杂志宣传推介;完成县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 |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被国家、省、州、县报刊杂志宣传推介每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此项分值最高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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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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