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0362
- 文号:永政发〔2018〕6号
- 统一登记号:YSDR—2018—00005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05-15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永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永政发〔2018〕6号
YSDR—2018—000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我县按要求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关于印发〈永顺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失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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