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 索引号:006686322/2018-00244
  • 文号:永政办函〔2018〕26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04-09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9 15:13:35 字体大小:
                                永政办函〔201826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73月启动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确保确权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土地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确权颁证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确权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县主导、乡(镇)主体、村主办、组落实、户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确权工作稳步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工作重点。针对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公示的基础上,对前期确权情况进行1次不漏户不漏丘块的全面实地核对,核对无误后,经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并上报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二轮公示和自查工作后,由乡镇向县确权办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县级自查。

三、明确时间节点。本次自查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要在上门逐户核对无误的前提下把田块信息、家庭人口信息、田块空间位置等再次进行分组公示,做到基本信息不错、田块信息不错,得到群众的签字认可,争取不漏一户一人,不遗一田一地。

工作准备(41日至410日):各乡镇上报工作小组名册,县确权办做好自查工作培训工作。

工作自查(411日至425日):各乡镇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总结上报(426日至430日):各乡镇对自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县确权办(联系电话:5222392,邮箱503956543@qq.com)。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永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永办发〔201614号)文件,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于拒不整改的从严追究责任。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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