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7-01565
- 文号:永政函〔2017〕120号
- 统一登记号:YSDR—2017—00020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7-11-27
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停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
永政函〔2017〕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29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9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关停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停范围
猛洞河流域及两侧
二、关停对象
全县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三、具体时限
四、其它事项
鼓励养殖场业主主动搬迁或关闭,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